甲的父亲死后,其母乙将其家住宅独自占用。甲对此深为不满,拒绝向乙提供生活费。乙将甲告上法庭。法官审理后判决甲每月向乙提供生活费300元。对此事件,下列哪一种理解是正确的?( )

admin2017-05-08  21

问题 甲的父亲死后,其母乙将其家住宅独自占用。甲对此深为不满,拒绝向乙提供生活费。乙将甲告上法庭。法官审理后判决甲每月向乙提供生活费300元。对此事件,下列哪一种理解是正确的?(    )

选项 A、该事件表明,子女对父母只承担法律义务,不享有法律权利
B、法官作出判决本身是一个法律事实
C、法官的判决在原、被告之间不形成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关系
D、子女赡养父母主要是道德问题,法官的判决缺乏依据

答案B

解析 本案中,法官作出的判决能引起当事人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变更,属于法律事实中的法律行为。故B项正确。法官的判决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属于法律事实的一种,它是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之一。它可以在原、被告之间引起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关系。因而C项错误。从结构上看,权利和义务是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因此,权利和义务都不可能孤立地存在和发展。甲既负有赡养母亲的义务,也享有在家居住的权利,而并非一味地承担义务,不享有权利。故A项错误。子女赡养父母是个道德问题,但是,经国家认可的部分就成为国家的法律,就变成了一个法律问题。赡养问题在我国不仅是一个道德问题,而且是一个法律问题。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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