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业中一合伙人王某在经营中不慎被人骗走一大笔资金,造成合伙企业无流动资金,使合伙企业陷入困境。鉴于该合伙人在其他与经营有关的重大问题上也经常疏忽,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决定将其除名,王某以自己并非故意为由,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王某可以(  )。

admin2010-01-21  32

问题 普通合伙企业中一合伙人王某在经营中不慎被人骗走一大笔资金,造成合伙企业无流动资金,使合伙企业陷入困境。鉴于该合伙人在其他与经营有关的重大问题上也经常疏忽,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决定将其除名,王某以自己并非故意为由,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王某可以(  )。

选项 A、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在接到除名通知后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C、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
D、在其他合伙人作出除名决定15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诉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除名退伙。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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