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请分析 本法条的具体内容包括那些?

admin2017-08-18  27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请分析
本法条的具体内容包括那些?

选项

答案本法条的基本内容包括 ①成文的罪行法定(排斥习惯法)。习惯法虽能体现民意,但因小成文、缺乏明确表达,不能成为定罪的依据。 ②事前的罪行法定(禁止溯及既往)。只有行为当时有刑法规定该行为是犯罪,才能认定构成犯罪。也即,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但是,如果新法有利于被告人,则可以溯及既往适用新法,也即,允许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 ③严格的罪行法定(禁止类推解释)。由于类推解释超越了刑法条文的最大文义,超出了公民的预测可能性,而创设了既有法条之外的新的法律,所以不能按其解释的结论对行为定罪。但法律允许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 ④确定的罪行法定(禁止不确定刑)。法律禁止绝对的不定期刑。法定刑必须有特定的刑种和刑度,如果刑法分则条文宣布禁止某种行为,但没有对该行为规定刑罚后果,也不能认为该行为犯罪。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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