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dmin2020-01-12  69

问题 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授予专利权之日起20年
B、如果一项发明的商业性实施会导致对环境的严重损害,各成员可以不授予专利权
C、各成员因未缴纳专利年费而撤销专利的决定可以不提供司法审查的机会
D、各成员可以要求专利申请人提供关于其相应的外国申请和授予专利的信息

答案B,D

解析 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专利可享有的保护期间,自申请提交之日起计算20年期间届满以前不应终止。保护期自申请日而非授权日起算,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该协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各成员为了保护公共秩序或道德,包括保护人、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或者为了避免对环境造成严重损害,有必要制止某些发明在其领土内进行商业上实施的,可以将这些发明排除在可享专利性以外,但是以这种除外并非仅仅因为法律禁止实施为限。因此,选项B的说法正确。该协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对撤销或取消专利的任何决定,均应提供司法审查的机会。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该协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各成员可以要求专利申请人提供关于其相应的外国申请和授予专利的信息。因此,选项D的说法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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