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男因离婚不成萌生杀妻之念,虽然明知其儿子与其妻子有在同一处吃饭的习惯,由于杀妻心切不顾儿子的死活,仍在妻子的电饭煲里投放毒药。结果妻儿均中毒身亡。本案中某男对儿子死亡的主观状态是( )。

admin2019-11-15  41

问题 某男因离婚不成萌生杀妻之念,虽然明知其儿子与其妻子有在同一处吃饭的习惯,由于杀妻心切不顾儿子的死活,仍在妻子的电饭煲里投放毒药。结果妻儿均中毒身亡。本案中某男对儿子死亡的主观状态是(      )。

选项 A、间接故意
B、疏忽大意的过失
C、直接故意
D、过于自信的过失

答案A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区别。《刑法》第14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15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犯罪故意是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的有机统一,我国刑法以处罚故意犯罪为原则,以处罚过失犯罪为例外,当前理论界的通说认为故意和过失是位阶关系,即能够认定为故意的按照故意犯罪论处,不能够认定或者不清楚一个行为属于故意还是过失时,按照存疑时有利于行为人的原则,认定为过失犯罪。本案中该男子明知其儿子与其妻子有在同一处吃饭的习惯,仍在妻子的电饭煲里投放毒药能够认定为故意的主观状态,故排除B项和D项。根据法条的规定,故意犯罪又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追求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本案中该男子的行为属于“明知”,又“放任”结果发生的行为,主观状态属于间接故意,故A项正确,C项错误。本题选A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rm3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