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水处理厂的PC合同,甲方为建设单位,乙方为施工单位。甲公司在征地环节出了问题,施工场地延后了3个月交付乙公司。乙公司以订购的∮200×7mm的碳钢管无法按时到货为由,申请总工期延后3个月。甲方以有偿提供库存的∮200×5mm

admin2016-01-17  38

问题 背景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水处理厂的PC合同,甲方为建设单位,乙方为施工单位。甲公司在征地环节出了问题,施工场地延后了3个月交付乙公司。乙公司以订购的∮200×7mm的碳钢管无法按时到货为由,申请总工期延后3个月。甲方以有偿提供库存的∮200×5mm的钢管为前提,不同意乙公司的延期申请。乙公司将这批管子在未开坡口的情况下,直接用于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发现后制止未果,拒绝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施工完成后,甲方因为费用的问题没有进行验收就投入使用。使用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经质检部门鉴定,确实存在管子变形、焊缝渗漏等质量问题。甲公司拒绝支付工程费用。双方发生分歧,最终诉诸法律。
甲公司将未验收的工程投入使用是否合法?为什么?    ’

选项

答案《建筑法》第61条、《合同法》第279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方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和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验收。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者,不得交付使用。验收是发包、承包双方的强制义务。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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