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抵押期间,抵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这体现了担保物权的( )。(2011一法专一16)
抵押期间,抵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这体现了担保物权的( )。(2011一法专一16)
admin
2021-10-25
26
问题
抵押期间,抵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这体现了担保物权的( )。(2011一法专一16)
选项
A、物上代位性
B、追及性
C、排他性
D、不可分性
答案
A
解析
物权均具有排他性和追及性。物权的排他效力是指一物之上不得设立两个以上内容相冲突的物权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主要表现在一物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同一物上不得设立两个以上相互冲突的用益物权,同一物上设立两个以上担保物权时依先后顺序确定效力。物权的追及效力,是指物权的标的物无论转入何人之手,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物权人均可追及至物之所在行使物权的法律效力,但追及效力不是绝对的,也要保护善意第三人。物上代位性,是指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财产因损毁、灭失所得赔偿金等代位物上,这是担保物权的重要特征。我国民法典物权编第390条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损毁、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不可分性,是指债权人可以就抵押物之整体主张权利,即使只有部分债权没有实现,权利人也可以就全体抵押物主张权利。据此,A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qE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2010年3月15日,甲与乙达成买卖协议,约定甲向乙出售孤本线装古书一套(该套书分为上中下三卷),价款15万元,双方应于同年8月9日同时履行。2010年5月30日,甲在搬家过程中不慎将该套书的中卷本丢失。甲第二天在报纸上刊登寻物启事,称归还此书者可得酬金5
甲遗失一条项链,被乙拾得。丙从乙处偷走项链,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丁并支付。现该项链的所有权人是()(2017年一专一第27题,2017年一法专一第13题)
法律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有()(2013年一法专一第30题)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对其应()(2010年一法专一第5题)
甲、乙二人系某厂锅炉工。一天,甲的朋友多次打电话催其赴约,但离交班时间还有15分钟。甲心想,乙一直以来都是提前15分钟左右来接班,今天也快来了。于是,在乙到来之前,甲就离开了岗位。恰巧乙这天也有要事。乙心想,平时都是我去后甲才离开,今天迟去15分钟左右,甲
张某是某市工商局局长,1994年至2007年,张某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五十余次索取或收受他人钱款共计359万余元。李某是张某的下属,知晓张某受贿的事实,于是向纪检、检察等部门进行举报。2007年8月,张某为报复举报其
甲在化肥中掺入泥土,销售金额达20万元,但并未对相关农业生产造成影响。对甲的行为()
甲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犯罪人事先通谋,为其提供账户以转移走私所得。对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王某与李某系单位同事,王某为一般职工,李某为部门经理。某日,王某与李某所在单位被盗,李某个人被盗债券价值1万元。李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又在单位内召集职工说明政策,要求作案者投案自首。王某怀疑是其同学张某所为,因为张某曾到单位来找过王某。王某感到李某对其产生
随机试题
简述光电比色法的基本原理。
下列不符合胰腺癌CT征象的是
正常人体循环阻力的范围是
A、格列本脲B、普通胰岛素C、阿卡波糖D、二甲双胍E、罗格列酮能增加葡萄糖利用同时又能减少葡萄糖经消化道吸收的药物是
气胸出现的呼吸困难为
患者,男性,34岁。近一年来晨起双侧眼睑水肿,血压一直维持在.150/90mmHg。近一周工作较劳累,自觉眼睑水肿加重,就诊后查尿蛋白(++),尿红细胞偶见。患者本次病情加重的原因是
资本确定原则
近期,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在北京、广州、南京、武汉、沈阳等城市发放了3500份调查问卷。调查显示,有21.8%的残疾被访者表示自己曾因残疾而遭用人单位拒绝,18.7%的人因低学历遭歧视,因为外地户籍而受歧视的达18.5%。最终结果显示,认为存在就业歧视的
NarratorListentopartofalectureinthechemistryclass.Nowgetreadytoanswerthequestions.Youmayuseyournot
Education【C1】______inthemodernizationofourcountry.Thereare,however,still【C2】______childreninremoteruralareaswh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