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第85题)

admin2014-12-04  39

问题 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第85题)

选项 A、甲起诉其子乙请求给付赡养费。开庭审理前,法院依法对甲、乙进行了传唤,但开庭时乙未到庭,也未向法院说明理由。法院裁定延期审理
B、甲、乙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甲在前往法院的路上,胃病发作住院治疗。法院决定延期审理
C、甲诉乙离婚案件,在案件审理中甲死亡。法院裁定按甲撤诉处理
D、原告在诉讼中因车祸成为植物人,在原告法定代理人没有确定的期间,法院裁定中止诉讼

答案B,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A项是赡养案件,当事人必须到庭,不到庭则延期审理,但是,延期审理应当用决定,而不是裁定,因此,选项A是不正确的;B项中,甲胃病发作未到庭属于有正当理由未到庭,法院可决定延期审理是正确的,B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可知D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1条关于诉讼终结的规定,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应裁定终结诉讼,而不是按撤诉处理,因此选项C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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