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甲公司聘请王某担任推销员。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王某完成劳动定额,每月基本工资1000元,超额部分按40%提成,公司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若完不成任务,可由公司扣减工资。该劳动合同签订后,王某总是超额完成任务。但2015年8月,由于王某怀孕,

admin2016-08-08  37

问题 2015年1月,甲公司聘请王某担任推销员。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王某完成劳动定额,每月基本工资1000元,超额部分按40%提成,公司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若完不成任务,可由公司扣减工资。该劳动合同签订后,王某总是超额完成任务。但2015年8月,由于王某怀孕,身体健康状况欠佳,未能完成劳动定额。为此,公司按合同约定扣发其工资,每月只发生活费700元,低于当地每月82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其后,王某又有两个月均未能完成劳动定额。因此,2015年11月3日,甲公司作出决定,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决定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王某不适合该项工作,甲公司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B、王某怀孕,甲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C、甲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王某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D、如果王某不愿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那么王某可要求获得2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

答案B,C,D

解析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在上述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享受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待遇;如果劳动者不愿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履行已经不可能,那么劳动者可要求获得2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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