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哪一选项的表述不能成立?( )
下列哪一选项的表述不能成立?( )
admin
2014-06-10
27
问题
下列哪一选项的表述不能成立?( )
选项
A、《立法法》第48条规定,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
B、依照法律规定,全国人大代表30人以上或一个代表团可以提出法律议案
C、法律草案要经过全国人大的全体代表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D、《立法法》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答案
D
解析
法律制定程序。立法法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3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k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行政机关和机构的设立,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11岁的小明被人杀死在村外的芦苇丛中。公安机关对现场进行了勘验,并从现场提取了,—把带血的菜刀。经过排查,侦查人员怀疑同村的赖某为作案人,并从赖某家搜出一件带血的衣服。公安机关于是对赖某立案侦查。经过鉴定,现场提取的菜刀上留有赖某的指纹,从赖某家搜出的衣服
侦查人员在杀人案件现场收集到一封信和一张字条,信的内容与案件无关,但根据通信对方的姓名和地址查出了犯罪分子。字条的内容也与案件无关,但根据笔迹鉴定找到了字条的书写人,从而发现了犯罪分子。对于本案中的信件和字条属于何种证据种类,下列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某故意伤害案,县基层法院一审,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5年,在法定上诉期内没有上诉、抗诉。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一行为构成违宪?()
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们,对原审法院受理、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错误的,应作出何种判决?
郑某对行政机关2002年3月28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于2002年4月1日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于4月4日(星期四)收到复议:申请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古代法,下列哪一选项的表述不正确?()
某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一部地方性法规规定,开办生产某种商品的企业,必须经过五个政府部门的审批,以限制该种企业的数量,结果长期以来对本地区经济发展造成了影响。对这种情况,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外交代表机构和领事机构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但同时它们之间也有重要的区别,关于国际法中的外交代表机构和领事机构的区别,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试述氧舱火灾应急处理原则。
A、用于重症支气管哮喘的治疗B、用于解除消化道痉挛C、多用于急性青光眼的抢救D、用于抗幽门螺杆菌E、用于醛固酮增多的顽固性水肿阿莫西林一般
医师将一位符合安乐死条件的患者,使用药物结束其痛苦的生命,称为
根据我国有关职业病防治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我国法定的职业病分为()。
施工中发包人需要变更的工程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送有关部门重新审批,并由( )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在用线性插值试差法计算某项目的财务内部收益率时,当折现率为20%时,净现值为-4万元;当折现率为18%时,净现值为6万元,则该项目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789年,法国建立了(),实行资产阶级共和国的警察制度,使警察不但与军队有了区别,而且与审判机关也有了区别。
胡适曾经提出这样一个观点:大胆地假设,小心地求证。这句话很好地概括了科学研究的两个基本步骤:首先要能__________,不断提出新的问题、新的想法;之后要能对提出的假说做严格的论证或实验,__________。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I度拥挤B.Ⅲ度深覆C.Ⅱ度深覆盖D.Ⅲ度开E.手腕部X线片上前牙冠覆盖下前牙,超过冠2/3者为()。
HowtheCIAWorks[A]DespiteplentyofHollywoodfilmsabouttheCIAanditsspies,manypeoplestilldon’tknowwhattheag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