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康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为募集资金,拟于2004年6月发行公司债券,确定发行方案如下: (1)经过清产核资,公司现有净资产为 4000万元。 (2)公司上一次发行债券的数额为600万元,本次拟发行800万元, (3)由董事会决定公

admin2014-02-10  28

问题 华康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为募集资金,拟于2004年6月发行公司债券,确定发行方案如下:
   (1)经过清产核资,公司现有净资产为 4000万元。
   (2)公司上一次发行债券的数额为600万元,本次拟发行800万元,
   (3)由董事会决定公司债券的利息。
   (4)公司准备用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的 20%用于弥补上—年度亏损。
    (5)为发行公司债券,公司成立公司债券发行委员会,负责公司债券的具体销售工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选项

答案符合。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其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本案中,华康公司的净资产额有人民币4000万元,因此符合法律的规定。

解析 本题较为简单,答案部分已经进行分析,法条依据在于:
   《证券法》第16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仔公司的净资产小低下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汁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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