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0月1日该企业由于管理不善仓库被盗,损失一批原材料,账面价值50万元(已抵扣进项税额),被盗事件发生后公司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案件尚未侦破。被盗事件发生后,保险公司赔偿40万元,仓库管理员赔偿2万元。简要分析该企

admin2018-05-25  26

问题 某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0月1日该企业由于管理不善仓库被盗,损失一批原材料,账面价值50万元(已抵扣进项税额),被盗事件发生后公司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案件尚未侦破。被盗事件发生后,保险公司赔偿40万元,仓库管理员赔偿2万元。简要分析该企业在税务处理方面应当注意的事项。

选项

答案(1)增值税 该项损失属于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如果已经抵扣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进项税额转出=50×17%=8.5(万元)。 (2)企业所得税 该项资产损失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应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该项存货被盗损失的金额,为其计税成本扣除保险理赔以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即58.5-40-2=16.5(万元),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①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②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 ③涉及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偿的,应有赔偿情况说明等。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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