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admin2011-04-20  39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选项

答案该条法律是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已开始的诉讼时效因发生事由不再进行,并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丧失效力。 该条法律规定的立法意义在于:对当事人实施的,与诉讼时效价值取向相反的行为,法律赋予其中断诉讼时效的功能,从而有利于权利人实现权利,避免因诉讼时效届满而承受不利的法律后果。 诉讼时效中断的适用条件和法律后果是:(1)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其特点在于均是当事人有意识的行为,包括起诉、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2)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都能产生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而且诉讼时效中断的次数不受法律限制。(3)从诉讼时效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从而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1)起诉。但是,对权利人的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予以驳回,以及权利人起诉后自动撤回的,均不中断诉讼时效。人民调解也属于起诉的范围,具有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提请仲裁视起诉,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2)请求,即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3)认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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