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经人民法院准许,符合下列哪些情形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
经人民法院准许,符合下列哪些情形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
admin
2013-04-25
32
问题
经人民法院准许,符合下列哪些情形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
选项
A、证人为未成年人
B、证人身患严重疾病的
C、该证人的证言对案件的审判不起直接决定作用的
D、证人是被告人近亲属的
答案
A,B,C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41条的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符合下列情形,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1)未成年人;(2)庭审期间身患严重疾病或者行动极为不便的;(3)其证言对案件的审判不起直接决定作用的;(4)有其他原因的。由此可见,A、B、C项都正确,但D项错误。依题意,本题应选A、B、C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hf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美国的宪法修正案中,影响最大的是:
展某,女,17岁,检察院以爆炸罪对其提起公诉。因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遂要求某律师事务所指定律师为其辩护。该律师事务所指定王律师作辩护人。王律师不得以什么理由,拒绝担任辩护人?()
中立国是国际法中一类特殊国家。成为国际法上的永久中立国,应满足下列哪些条件?()
某商厦开展有奖销售活动,其公告中称:本次活动分两次抽奖,第一次一等奖三名,奖21英寸彩电和VCD各一台(价值4500元),第二次一等奖二名,奖2l英寸彩电(价值2800元)。凡第一次获奖的人(包括一、二、三等奖)均可参加第三次抽奖。对此事的判断中,下列
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主诉检察官陈某办理某单位的一起走私案。此时,他应当遵循的基本要求是下列哪一项?()
2008年3月9日,中国A公司与澳大利亚B公司签订购买铁矿石的合同。合同中约定,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08年10月9日,B公司将双方在货物质量上存在的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我国《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在下列哪些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采用了“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又规定企业职工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有联系又有区别。下列关于两者异同点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乙公司在与甲公司交易中获金额为300万元的汇票一张,付款人为丙公司。乙公司请求承兑时,丙公司在汇票上签注:“承兑。甲公司款到后支付。”下列关于丙公司付款责任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患者,女,40岁。大便时溏时泄,稍进油腻之物,则大便次数增多,饮食减少,食后脘闷不舒,面色萎黄,肢倦乏力,舌淡苔白,脉细弱。治法为
“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核算企业因投资、出售、报废、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价值。()
汇率风险又被称为()。
下列各项中,属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利的有()。
长江三峡中以“雄伟”著称的是( )。
简述“符号意义”的含义及关于学生符号意识的培养。
近代警察制度发端于()。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应当有适当名额的()。
现象
IsStanfordstillauniversity?TheWallStreetJournalrecentlyreportedthatmorethanadozenstudentshaveleftschooltow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