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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某公司(买方)与美国某公司(卖方)于1996年1月10日签订了一份纯碱买卖合同,装运期限为1996年4月30日之前,以不可撤销信用证在纽约付款,贸易条件为CIF。同日,双方还签订了一个协议,规定广州公司于1996年3月6日之前将确定的开立信用证的日期电
广州某公司(买方)与美国某公司(卖方)于1996年1月10日签订了一份纯碱买卖合同,装运期限为1996年4月30日之前,以不可撤销信用证在纽约付款,贸易条件为CIF。同日,双方还签订了一个协议,规定广州公司于1996年3月6日之前将确定的开立信用证的日期电
admin
2009-03-23
28
问题
广州某公司(买方)与美国某公司(卖方)于1996年1月10日签订了一份纯碱买卖合同,装运期限为1996年4月30日之前,以不可撤销信用证在纽约付款,贸易条件为CIF。同日,双方还签订了一个协议,规定广州公司于1996年3月6日之前将确定的开立信用证的日期电告美国公司。开证日期经美国公司电传同意后合同方生效。1996年3月4日,广州公司电传通知美国公司将不迟于3月9日开出信用证,请美国公司予以确认。3月6日,美国公司电传要求广州公司于3月7日17点之前将信用证开到纽约。同日,广州公司电传给美国公司表示时间太
选项
A、自行办理投保手续及承担相关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
B、按照通常条件自行负担费用订立运输合同
C、办理货物在海运途中的灭失或损坏风险的一切险
D、自行负担费用提供为安排货物运输所要求的包装
答案
1,2,8
解析
本题考查贸易术语CIF。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年)的规定,CIF是指成本、保险费加运费贸易条件,使用CIF条件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卖方还必须办理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但该贸易条件只要求卖方投保最低限度的保险险别,而不是一切险。因此,ABD是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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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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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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