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服饰有限公司用其法定代表人高某的名义,给本单位驾驶员霍某投保了意外伤害医疗险2份,总计保险金额3万元,保险合同上指定受益人为高某。后来,霍某意外受伤,高某从保险公司将2份保险理赔款(总计3万元)领了出来。之后,公司只交给霍某4000元。霍某于是到法院起诉

admin2009-11-26  39

问题 某服饰有限公司用其法定代表人高某的名义,给本单位驾驶员霍某投保了意外伤害医疗险2份,总计保险金额3万元,保险合同上指定受益人为高某。后来,霍某意外受伤,高某从保险公司将2份保险理赔款(总计3万元)领了出来。之后,公司只交给霍某4000元。霍某于是到法院起诉,法院该如何判决?(  )

选项 A、把3万元全部给霍某
B、高某与霍某平分3万元
C、霍某无权得到剩余2.6万元
D、霍某得到4000元,再分得2.6万元中的1.3万元

答案C

解析 人身保险合同中可以指定投保人为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受益人有权要求保险人理赔并领取保险金。本案中保险合同指定以高某为受益人,被保险人霍某也在合同上签了字,因此可以认定,高某作为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有权依法领取保险金。给付霍某4000元也不是高某的法律义务。原告霍某要求被告高某给付全部理赔款的请求缺乏法律依据,应予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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