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刑法中数罪并罚制度的特点和适用数罪并罚的条件。

admin2013-08-09  31

问题 试论我国刑法中数罪并罚制度的特点和适用数罪并罚的条件。

选项

答案数罪并罚就是对一人所犯数罪合并处罚的制度。我国刑法中的数罪并罚,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决宣告前一人所犯数罪,或者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漏罪或又犯新罪的,在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定的并罚原则及刑期计算方法,决定对其应执行的刑罚的制度。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我国刑法中数罪并罚的特点和条件,可以概括为以下3点: (1)必须犯有数罪,这是适用数罪并罚的前提。这里所谓的数罪,是指数个独立的罪,或者数个非实质数罪,或者独立的罪与非实质数罪。所谓独立的罪,是指不依附于其他犯罪而存在的罪。所谓非实质数罪,根据刑法学中的罪数理论,即指一行为在刑法上规定为一罪或处理时作为一罪的情形、数行为在刑法上规定为一罪的情形和数行为在处理时作为一罪的情形。如继续犯、想象竞合犯、惯犯、结合犯、连续犯、牵连犯、吸收犯等。数罪,就犯罪的罪过形式和故意犯罪的形态而言,既可以是故意犯罪,也可以是过失犯罪;既可以是单独犯形式,也可以是共犯形式;既可以表现为犯罪的完成形态,也可以表现为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一人犯有一罪,或者非共犯的数行为人犯有数罪、属于共犯的数个行为人共犯一罪,均不再并罚之列。所以,数罪并罚既适用于数个独立单纯的一罪,也适用于数个非实质数罪,以及两者兼有的情况。 (2)所犯数罪必须发生在法定的时间界限内。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一人所犯数罪必须发生在判决宣告以前,或者发生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既不包括已经超过追诉时效的犯罪,也不包括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又犯罪或者发现漏罪。所以,数罪并罚以刑罚执行完毕以前所犯数罪作为适用_并罚的最后时间界限。如果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又犯罪的,符合累犯条件的,应当作为累犯从重处罚,但不涉及数罪并罚的问题。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又发现判决宣告之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而应当追诉的,应当依法另行定罪量刑.并且不构成累犯;如果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又犯新罪,应当依法对新罪定罪量刑,构成累犯的,要从重处罚。但这两种情况同样不能与已执行完毕的刑罚实行并罚。 (3)必须在对数罪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的并罚原则、范围和方法,决定并罚后应当执行的刑罚。首先,必须对罪犯所犯数罪,依法逐一分别确定罪名并裁量、宣告其刑罚。其次,要根据适用于不同情况的并罚原则以及在不同时间阶段和法律条件下的刑期计算方法,将各数罪被判处的刑罚合并,确定应当执行的刑罚的种类和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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