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06年3月份发生以下事项:(1)3月5日,财务部签发一张转账支票,付款人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丙,该支票未填写收款人名称和出票金额,采购员刘某持该支票向A商场购买办公用品,刘某在转账支票上补记了收款人为A商场、金额为4800元,并将转账支票交给了

admin2012-07-14  31

问题 甲公司2006年3月份发生以下事项:(1)3月5日,财务部签发一张转账支票,付款人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丙,该支票未填写收款人名称和出票金额,采购员刘某持该支票向A商场购买办公用品,刘某在转账支票上补记了收款人为A商场、金额为4800元,并将转账支票交给了A商场。3月18日,A商场持该转账支票向丙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付款。(2)3月20日,该公司向B厂购买一批原材料,财务部向丙银行提出申请并由丙银行为其签发了一张价值30万元、收款人为B厂的银行汇票。由于物价上涨等因素,该批原材料实际结算金额为35万元,B厂按实填写了结算金额并在汇票上签章。B厂在3月24日向丙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受理。(3)3月25日,甲公司获准从建行乙支行取得贷款50万元,财务部在乙建行开设了一般存款账户。3月26日,财务部开出转账支票从该账户支付3万元给C公司,用于归还所欠C公司货款,当天,会计人员持票向乙建行办理转账手续时被退票。
丙银行拒绝受理B厂的提示付款请求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符合规定。按有关票据法律规定,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该案例中,B厂在银行汇票上填写的实际结算金额35万元,超过了出票金额,银行可不予受理。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ROV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