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烯—丙烯—异丁烯共聚物(粒状),按重量计乙烯单体单元为45%、丙烯单体单元为25%、异丁烯单体单元为30%

admin2009-08-30  50

问题 乙烯—丙烯—异丁烯共聚物(粒状),按重量计乙烯单体单元为45%、丙烯单体单元为25%、异丁烯单体单元为30%

选项

答案3902.9000 (23)

解析 乙烯、丙烯、异丁烯共聚物是以乙烯、丙烯和异丁烯为共聚单体的饱和的合成聚合物,是一种常见的塑料,查阅类、章标题应归入第七类第39章塑料及其制品。因为本题商品是粒状,符合第39章章注6规定的初级形状应具备的形状,所以应归入第1分章。该分章未见明确列有乙烯、丙烯、异丁烯共聚物的品目。依据第39章章注4规定,共聚物应按聚合物中重量最大的那种单体单元所构成的聚合物的品目归类,同一品目的共聚单体应合并计重。乙烯共聚物似应归入品目39.01、丙烯或异丁烯共聚物均似应归入品目39.02,由于丙烯单体单元和异丁烯单体单元是同一品目39.02所属的单体单元,应合并计重,经合计超过了乙烯单体单元的重量,所以乙烯、丙烯、异丁烯共聚物应归入品目39.02。子目的归类应参照子目注释办理,因39.02品目下有一个“其他”子目,又由于异丁烯单体单元比归入39.02的其他聚合物共聚单体单元的比例都大,所以不能视为丙烯共聚物,应作为异丁烯共聚物归类,最终归入子目3902.9000。将3902.9000的各位数字相加,即3+9+0+2+9+0+0+0=23。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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