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13年)周某与甲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内,未经甲公司同意,周某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入职时,甲公司还扣押了周某的身份证。某日下班后,周某在处理收尾性工作时,不幸被工场内的吊灯砸伤,住院治疗
(2013年)周某与甲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内,未经甲公司同意,周某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入职时,甲公司还扣押了周某的身份证。某日下班后,周某在处理收尾性工作时,不幸被工场内的吊灯砸伤,住院治疗
admin
2018-06-08
37
问题
(2013年)周某与甲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内,未经甲公司同意,周某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入职时,甲公司还扣押了周某的身份证。某日下班后,周某在处理收尾性工作时,不幸被工场内的吊灯砸伤,住院治疗1个月。住院期间,甲公司按周某平时工资的50%向周某支付工资。周某痊愈出院,甲公司以已无适合岗位为由,通知周某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周某与甲公司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周某痊愈出院,若甲公司的确已无适合的工作岗位,也无法对周某进行培训和调整工作岗位。但劳动合同尚未到期,此时甲公司( )。
选项
A、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B、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C、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D、可以随时通知周某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答案
B,C
解析
周某工伤痊愈不构成伤残,作为一个正常的劳动者继续履行与甲公司的劳动合同,如果甲公司确实已经无适合的工作岗位(周某已不胜任甲公司的工作),且无法对周某进行培训和调整工作岗位的,可以按照法定程序(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与周某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Mp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初级经济法基础题库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初级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但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下列属于劳动仲裁管辖地的有()。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以外,下列各项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是()。
某企业实行标准工时制。2013.年3月,为完成一批订单,企业安排全体职工每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2小时,关于企业向职工支付加班工资的下列计算标准中,正确的是()。
老王已经从事工作12年,2011年4月1日老王加盟A公司,与公司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2013年8月1日因病无法从事工作,开始病休。则老王可以享受的医疗期为()个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是()。
1998年6月.张某大学毕业到甲公司工作;2001年8月,张某从甲公司辞职到乙公司工作;2006年3月,张某从乙公司辞职自行去美国深造;2009年3月,张某回国到丙公司工作;2012年7月,张某在丙公司因患病需要进行医疗时,可以享受的医疗期是()个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订立()。
A公司与张某签订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个月。
2013年8月15日,甲市海关部门认为本市乙公司进口货物的手续不齐全,遂将乙公司进口的一批货物扣押,乙公司认为自己的手续没有问题,所以对此行为不服。2013年9月20日,乙向甲市人民政府书面提出了行政复议的申请,但是直到10月25日也没有收到行政复议的决定
随机试题
1947年2月至6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粉碎了国民党军队()
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
男,22岁,因游泳后双眼出现畏光、流泪和大量水样分泌物1天就诊;检查可见双眼结膜高度充血、结膜下可见小出血点,角膜上皮点状浸润。最可能的诊断是
治疗结核性腹膜炎,最重要的是
某工程网络计划中,工作M的总时差为5天,自由时差为3天;在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中,发现只有工作M的实际进度拖后了4天。则关于工作M实际进度的说法,正确的是()。【2010年考试真题】
下列经济理论或模型中,对税率与税收收入或经济增长之间关系进行形象描述的是()。
注册会计师最好按下列()原则确定X公司银行存款的函证范围。
邓小平1992年南方谈话贯穿的一个中心思想是,抓住有利时机,把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前进。就外部环境而言,当时的“有利时机”是指()。
某市要从甲、乙、丙三名学生中选择一名参加全国中小学田径运动会,教练对三人参加各类大型比赛的成绩进行分析,甲同学=8.10(米),σ1=0.90;乙同学=7.97(米),σ2=0.79;丙同学=8.03(米),σ3=0.84.从发挥稳定的角度和从整体成绩好的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中国迎来了各项马拉松赛事的井喷式发展。现在的马拉松赛事,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国内各城市对外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城市知名度,对内满足人民群众体育锻炼的主要方式之一。但是近年来的马拉松赛事,也出现了一种多少令人有些不安的现象。那就是几乎所有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