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公司向规划局交纳了一定费用后获得了该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刘某的房屋紧邻该许可规划用地,刘某认为建筑工程完成后将遮挡其房屋采光,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许可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3年卷二47题,单选)
某公司向规划局交纳了一定费用后获得了该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刘某的房屋紧邻该许可规划用地,刘某认为建筑工程完成后将遮挡其房屋采光,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许可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3年卷二47题,单选)
admin
2017-11-28
28
问题
某公司向规划局交纳了一定费用后获得了该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刘某的房屋紧邻该许可规划用地,刘某认为建筑工程完成后将遮挡其房屋采光,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许可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3年卷二47题,单选)
选项
A、规划局发放许可证不得向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B、因刘某不是该许可的利害关系人,规划局审查和决定发放许可证无需听取其意见
C、因刘某不是该许可的相对人,不具有原告资格
D、因建筑工程尚未建设,刘某权益受侵犯不具有现实性,不具有原告资格
答案
A
解析
《行政许可法》第58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据此,行政许可收费,只能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调整规划许可的《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并未明确规定就规划许可事项收取费用,故A项正确。
《行政许可法》第36条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在本题,刘某的相邻权受规划许可实际影响,故刘某为利害关系人,规划局应当听取刘某的意见,故B项错误。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1款,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本案中,规划局发放的规划许可证可能涉及刘某的相邻权,故刘某尽管不是该许可的相对人,但属于利害关系人,故具有原告资格。故C项错误。合法权益受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管该影响是已经实际发生还是将来必然发生,均有权作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M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李某系私营企业振兴服装厂的厂长,2010年11月21日,李某因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而被当地西城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11月27日,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将其逮捕。2010年12月7日区检察院提出公诉。2月13日,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院以诈骗罪起诉李某证
钱某经营的日升饭店位于某区东郊农贸市场院内。2015年7月9日,区工商局、公安分局和城建局根据区政府作出的《关于扩建整顿东郊农贸市场的决定》,联合发布公告,责令在市场内营业的50个个体工商户拆除棚式营业厅,并承诺待市场扩建完成后,重新分配摊位。其中49家个
陈某因不服市工商局行政处罚决定而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市工商局撤销了原处罚决定。陈某遂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两天之后,市工商局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了与原来相同的处罚决定。陈某应当如何处理?
甲、乙、丙三人为邻居。甲取得了房地产管理局颁发的在原地基的基础上扩大建筑面积的建房许可证。由于其院落面积扩大,阻碍了乙、丙两家的正常通行,乙在与甲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对房地产管理局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古丙乐于坐享其成,没有提起行政诉讼。对此,下列说法
富康公司欲在阳光市教师公寓前修建一高20层的综合大楼。教师公寓的老师们认为规划图中的大楼建成后势必影响教师公寓200多户老师家的正常通风与采光,遂要求市规划局不批准富康公司的申请,并要求富康公司另行择地。但市规划局认为富康公司的申请符合标准,批准了盖楼申请
下列哪些情形下复议机关和行政诉讼的被告是重合的?()(司考2002.2.79)
王某因不服工商局的责令停业处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查,某工商局干部李某违法违纪,挟私报复而对王作出处罚决定,则人民法院应当()。
下列有关信访的何种做法是正确的?()
腾飞公司对区工商局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但法院开庭后,腾飞公司经两次传票传唤皆没有到庭应诉。对此行为怎样处理?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关于依法治国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一第1题)
随机试题
药物降低心肌细胞自律性是:
A.磷脂B.分枝菌酸C.结核菌素D.6,6一双分枝菌酸海藻糖E.硫酸脑苷酯可抑制吞噬细胞中的吞噬体与溶酶体融合的结核分枝杆菌菌体成分是()
下列关于条件反射的描述,正确的是
患者,女,40岁,A5678B45678缺失,余留天然牙稳固,牙槽骨丰满,A4B3做基牙,铸造支架修复。铸造卡环对抗臂的主要特点是A.对抗臂较短B.对抗臂位于导线以上C.对抗臂宽度一致D.对抗臂紧贴龈缘E.对抗臂的曲度较大
下列哪种途径一般不能传播丙型肝炎()
在组织上不可分割,在操作过程中技术上属于同类的施工过程是()。
企业在运用关键绩效指标法考核绩效时,设备正常运行时间是一个常用的关键绩效指标,管理人员可以从()获得该指标。
甲乙两家公司合并,占甲公司股份30%的陈先生,在合并之后占新公司的12%股份,赵先生占甲15%、乙5%的股份,问合并后占新股的多少?
微分方程满足初始条件y(1)=1的特解是y=_______.
Whatdoesthewomanplantodotomorrow?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