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 )

admin2019-11-04  19

问题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    )

选项 A、犯罪嫌疑人甲.没有犯罪事实,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B、犯罪嫌疑人乙,犯罪情节轻微.按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C、犯罪嫌疑人丙,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D、犯罪嫌疑人丁为聋哑人,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不起诉的适用。《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l、2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1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按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及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属于刑法规定的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情形,但是仍需满足犯罪情节轻微的条件,检察院才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所以A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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