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以保证合同履行为目的,于合同成立后,履行前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目的金钱。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充抵价款或收回。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预付定金的是(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以保证合同履行为目的,于合同成立后,履行前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目的金钱。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充抵价款或收回。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预付定金的是(
admin
2021-01-08
39
问题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以保证合同履行为目的,于合同成立后,履行前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目的金钱。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充抵价款或收回。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预付定金的是( )。
选项
A、晓明妈妈给他报了培训班,培训机构要求提前支付一年的培训费用
B、老王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时因担心质量问题,于是在合同中写明,交工半年后,支付剩余1万元装修费
C、今年香梨减产,某水果收购商在和果农签订合同后,因担心其以高价卖给他人,于是先给果农预付了3万元
D、小李为创业,向银行贷款,并抵押了他的个人房产
答案
C
解析
定位关键信息:①合同当事人一方,以保证合同履行为目的。②合同成立后,履行前向对方交付的一定数目的金钱。
辨析选项:
A项:晓明妈妈给他报了培训班,培训机构要求提前支付一年的培训费用,不涉及合同问题,不符合定义;
B项:老王担心质量问题,在合同中写明,交工半年后,支付剩余装修费,并不是在合同成立后,履行前向对方交付的金钱,不符合定义;
C项:香梨减产,收购商和果农签订合同后,属于合同成立后,因担心其以高价卖给他人,预付3万元,属于履行前向对方交付的一定数目的金钱,符合定义;
D项:小李为创业,向银行贷款,并抵押了他的个人房产,不是以保证合同履行为目的,也不属于合同成立后,履行前向对方交付的一定数日的金钱.不符合定义。
因此,选择C选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IA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行测题库公安招警分类
0
行测
公安招警
相关试题推荐
社会救助:指国家对无生活收入来源的寡残孤独、遭受天灾人祸而使生活一时变得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在国家规定最低贫困线以下的社会成员提供的生活保障制度。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社会救助的是()。
黄河流域等文明发源地的气候条件一般比较恶劣。相对严酷的自然条件要求人们更多地致力于生产经济,主动地调整自己的社会组织,发展自己的文化以适应生产的需要。汤因比认为,人类文明的发展是对困难的挑战的产生而产生的结果。这段话支持了一个论点,即()。
某检察院对陈某、姚某共同诈骗一案审查起诉时,陈某潜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政治表达,是指公民在行使政治权利的过程中,通过宪法手段和适当的机会来表示自己的政治态度,从而影响政府决策。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政治表达的是()。
A、 B、 C、 D、 D曲线变直线,直线变曲线,所以选D。
对“微创外科”技术说明不正确的一项是()。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下列判断正确的一项()。
下列对“低氧健身”这一概念的理解,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按照文意,以下关于“低氧健身”好处的说法,表述错误的一项是()。
甲到乙的办公室送文件,乙不在。甲看见乙办公桌下的地上有一活期存折(该存折未设密码),便将存折捡走。乙回办公室后找不着存折,但看见桌上的文件,便找到甲问是否看见其存折,甲说没看到。甲下班后去银行将该存折中的5000元取走。甲的行为构成:
()之于朋友相当于()之于婚姻
清除之于()相当于拔除之于()
随机试题
回盲部包括()
重症肺炎伴腹胀时,下列哪项处理不正确
按地区划分部门适合于()
酶免疫印迹所用的固相材料为
下列何项是五倍子与五味子的共有功效
HS采用结构性商品编码,第五位数字一律表示此一杠子目的实际位置。()
某汽车运输公司2017年11月购置客车3辆并办理了相关手续,未签订合同;2017年12月与甲企业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合同记载材料价款100万元,运输费10万元,装卸费2万元,保险费3万元(客车车船税年税额为500元/辆)。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根据对物流营销环境的调查可将物流市场调查分为()。
请你结合专家M的谈话内容,用不超过300字的篇幅概括出虚假误导广告的特征。要求:概述全面,观点明确,条理清楚,语言流畅。请你以“谈谈虚假广告的治理”为标题,写一篇文章。要求:观点明确,结构完整,语言流畅,层次清晰,字数在1200字左右。
物理层的电气特性有多种标准,其中,CCITT的V.11建议中规定(6)。常用的EIARS-232接口的电气特性与CCITT的(7)兼容,在这种电路中,数据“1”的接口电平规定为(8)。在RS-232定义的接口线中,(9)表示计算机请求发送数据,(10)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