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不考虑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2012年至2014年与投资有关的资料如下。 (1)2012年1月1日,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甲公司应收丙公司账款的账面余额为

admin2016-02-01  49

问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不考虑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2012年至2014年与投资有关的资料如下。
(1)2012年1月1日,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甲公司应收丙公司账款的账面余额为4000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200万元。由于丙公司发生财务困难,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债务重组协议,同意丙公司以银行存款200万元、M专利权和所持有的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抵偿全部债务。根据丙公司有关资料,M专利权的账面余额为500万元,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0万元,公允价值为500万元;持有的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800万元,公允价值(等于可收回金额)为3000万元。甲公司将所取得的专利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准备长期持有所取得的乙公司股权(此前甲公司未持有乙公司股权,取得后,持有乙公司40%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此项长期股权投资)。当日,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手续全部办理完毕。2012年1月1日,乙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为7650万元,公允价值为8100万元,差异产生的原因是当时乙公司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为900万元,账面价值为450万元,无形资产的预计剩余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零,按照直线法摊销。此外2012年1日乙公司其他各项资产公允价值等于账面价值,双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相同。
(2)2012年3月20日,乙公司宣告发放2011年度现金股利500万元。并于2012年4月20日实际发放。2012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600万元。
(3)2013年12月31日,乙公司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增加其他综合收益220万元(已扣除所得税的影响)。2013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900万元。
(4)2014年1月20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资产置换协议,以一幢房屋及部分库存商品换取丁公司所持有戊公司股权的40%(即甲公司取得股权后将持有戊公司股权的40%)。甲公司换出的房屋账面原价为2200万元,已计提折旧3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00万元,公允价值为2000万元;换出的库存商品实际成本为2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该部分库存商品的市场价格(不含增值税)和计税价格均为240万元。上述协议于2014年3月30日经甲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和丁公司董事会批准,涉及的股权及资产的所有权变更手续于2014年4月1日完成。2014年4月1日,戊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总额均为5500万元,双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相同。2014年度,戊公司实现净利润的情况如下:
1月份实现净利润120万元;2月至3月份实现净利润220万元;4月至12月份实现净利润800万元。
(5)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与庚公司签订协议,将其所持有乙公司30%的股权转让给庚公司。股权转让的总价款为4500万元.剩余1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甲公司将其转为2014年9月30日,甲公司和庚公司分别召开股东大会并批准了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当日,甲公司收到庚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总价款的60%。2014年10月31日,甲公司收到庚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总价款的30%。2014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1020万元。除上述交易或事项外,乙公司和戊公司未发生导致其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其他交易或事项。2015年1月2日,甲公司再次取得戊公司15%的股权,支付价款1200万元,此时甲公司持有戊公司55%的股权,可以对其进行控制。当日戊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6800万元。甲公司和戊公司之前无关联关系。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单位用“万元”表示)。
甲公司在2014年因持有乙公司股权确认投资收益的金额为(    )万元。

选项 A、2396
B、2308
C、1918
D、2374

答案A

解析 2014年,乙公司调整后的净利润=1020一(900-450)/10=975(万元),甲公司应确认投资收益=975×40%=39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一乙公司(损益调整)390
  贷:投资收益    390
处置30%的股权前,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的账面价值=3692+390=4082(万元),其中:投资成本=3000+240=3240(万元)、损益调整=222+342+390—200=754(万元)、其他综合收益88万元。
借:银行存款45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一乙公司(投资成本)
    (3240/40%×30%)2430
    一乙公司(损益调整) (754/40%×30%)565.5
    一乙公司(其他综合收益)(88/40%×30%)66
    投资收益    1438.5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借:其他综合收益    88
  贷:投资收益    88
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5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一乙公司(投资成本)  (3240-2430)810
    一乙公司(损益调整)(754-565.5)188.5
    一乙公司(其他综合收益)(88-66)22
    投资收益    479.5
因此2014年计入投资收益的金额=390+1438.5+479.5+88=23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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