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工程
【背景资料】 某市大学城园区新建音乐学院教学楼,其中中庭主演播大厅层高5.4 m,双向跨度19.8 m,设计采用现浇混凝土井字梁。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模板工程施工前,为了节省工期,项目部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即进行施工。
【背景资料】 某市大学城园区新建音乐学院教学楼,其中中庭主演播大厅层高5.4 m,双向跨度19.8 m,设计采用现浇混凝土井字梁。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模板工程施工前,为了节省工期,项目部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即进行施工。
admin
2022-06-07
36
问题
【背景资料】
某市大学城园区新建音乐学院教学楼,其中中庭主演播大厅层高5.4 m,双向跨度19.8 m,设计采用现浇混凝土井字梁。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模板工程施工前,为了节省工期,项目部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即进行施工。该专项方案内容包括模板与支架的材料要求;安装、拆除相关的技术措施以及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监理工程师认为项目部编制施工方案后即进行施工这一做法不妥,要求项目部作出改正。
事件二:按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要求,施工单位组织成立由企业总工程师、监理、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以及外单位相关专业专家共计7人组成的专家组,对模架方案进行论证。专家提出口头论证意见后离开,论证会结束。
事件三:在演播大厅屋盖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因西侧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发生局部坍塌,使东侧刚浇筑的混凝土顺斜面向西侧流淌,致使整个楼层模架全部失稳而相继倒塌。整个事故未造成人员死亡,但重伤9人,轻伤14人,估计直接经济损失达1 300万元。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立刻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
【问题】
事件三中,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应为什么类型事故?并给出此类事故的判定标准。
选项
答案
事件三中事故可划分应为较大事故。 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判定为较大事故: (1)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死亡; (2)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 (3)直接经济损失1 000万元及以上5 000万元以下。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GhP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题库二级建造师分类
0
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级建造师
相关试题推荐
需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设备参数要求是()。
[背景资料]某地政府委托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代建住宅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6层,建筑面积2200m2。共有甲、乙、丙、丁等8家施工单位报名参加投标。最终乙施工单位中标,并于2014年8月1日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
木门窗应采用()处理,并符合设计要求。
广泛用于建筑幕墙、室内外墙面、柱面、顶面的饰面处理的是()。
关于简支梁弯曲变形的影响因素,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钢材的主要力学性能有()。
下列施工程序中,对成品保护有正面效果的有()。
交叉作业时,距楼层边沿堆放模板的安全距离、码放高度分别是()。
填方土料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不能选用的有()。
【背景资料】沿海地区某群体住宅工程,包含整体地下室,8栋住宅楼,1栋物业配套楼以及小区公共区域园林绿化等,业态丰富,体量较大,工期暂定3.5年。招标文件约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要求投标单位充分考虑风险,特别是通用措施费项目,均应以有竞争力的报价投
随机试题
在中国记协设置的行业奖项中,经中央政府批准常设的全国优秀新闻作品最高奖是
A.肺B.肾C.心脏D.脑E.肝休克代偿期儿茶酚胺分泌增加但不减少血液供应的脏器是【】
王某伙同张某出售假发票,被公安机关抓获。王某为争取立功,将自己曾听到的张某抢劫他人财物的情况主动向公安机关报告,后经查证属实。在张某抢劫案中,王某的揭发行为本身所形成的证据属于证据中的()。(2012年,经调整)
相对于普通股而言,下列关于优先股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隐性课程虽然与显性课程相伴而生,但它对显性课程教育效力的影响却往往是消极的。()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客观依据在于
People’sfinancialhistoryhasastrongimpactontheirtasteforrisk.LookingatsurveysofAmericanhousehold【C1】______from1
电子数据处理系统(EDP)、管理信息系统(MIS)、决策支持系统(DSS),一般来讲,它们之间的关系应该是
WhywasBillunhappyaboutthegame?
Psychologiststakeopposingviewsofhowexternalrewards,fromwarmpraisetocoldcash,affectmotivationandcreativity.Beh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