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10年8月1日,某公司申请破产。8月10日,法院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该公司出现的下列哪一行为属于《破产法》中的欺诈破产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2011年卷三31题,单选)
2010年8月1日,某公司申请破产。8月10日,法院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该公司出现的下列哪一行为属于《破产法》中的欺诈破产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2011年卷三31题,单选)
admin
2018-06-23
20
问题
2010年8月1日,某公司申请破产。8月10日,法院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该公司出现的下列哪一行为属于《破产法》中的欺诈破产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2011年卷三31题,单选)
选项
A、2009年7月5日,将市场价格100万元的仓库以30万元出售给母公司
B、2009年10月15日,将公司一辆价值30万元的汽车赠与甲
C、2010年5月5日,向乙银行偿还欠款50万元及利息4万元
D、2010年6月10日,以协议方式与债务人丙相互抵销20万元债务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撤销权的追溯对象。A项:《企业破产法》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A项属于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行为,但该行为发生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一年前,而不在一年之内,所以不能被撤销,故A项错误。
B项:该项中的行为属于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并且发生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的一年内,根据《破产企业法》第31条规定,可以被撤销,故B项正确。
C项:《企业破产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企业破产法》第2条第1款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C项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的个别债务清偿行为,但C项中并没有说明清偿时“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所以不能认定C项行为属于可撤销的行为,故C项错误。
D项:《企业破产法》第40条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据此规定,债权人享有抵销权,这种抵销权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行使,更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前行使。D项中,某公司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的六个月内以协议方式与债务人丙相抵销了20万元,并不会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因为可以抵销的债权既可以被某公司抵销,也可以被债务人丙抵销,该抵销行为不能被撤销。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F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中国甲公司诉某国乙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案件,由于属于重大涉外案件,所以一审由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根据此案情,回答以下问题:第二次开庭前,甲公司发现审判员常某接受乙公司诉讼代理律师吴某的请客送礼,于是向法院提出回避申请,则以下各选项中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甲与乙打架时,丙正好路过,不慎被丢来的石块砸伤,遂起诉到法院,要求甲、乙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根据案隋回答以下问题:若丙以审判员丁和甲有师生关系为由申请丁回避,以书记员戊是乙的姐夫为由申请戊回避,则对于丁、戊的回避分别由谁决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选项中,关于特别程序相关期间的表述,正确的有:()
关于简易程序的具体简化之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甲乙双方因合同纠纷达成仲裁协议交A仲裁委员会仲裁,在仲裁规则规定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也未选定仲裁员;对于是否开庭、是否公开审理也未达成协议。仲裁庭对裁决也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对于是否开庭、是否公开审理也未达成协议的?()
甲与乙因买卖合同履行问题发生争议,根据事先约定申请仲裁。甲若想申请证据保全,应该如何处理?()
甲、乙双方均为外国投资企业,双方因合同发生纠纷,根据双方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甲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根据贸仲的仲裁规则的规定,甲公司在提出仲裁申请时应说明的事项有:()
关于当事人适格,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甲诉乙合同违约,丙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甲、乙双方同意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院需要确定由丙承担义务。这种情况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不属于牙周病“先天性”危险因素的是
如下哪项是水肿发病的根本
证券营业部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有( )。
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不包括()。
当个别游客对我国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表示不理解时,导游员应当()。
根据左图的规律,右图“?”处应为()。
Intheirquesttobuildprofitableandmorefar-reachingdigitalaudiences,publishersintheUSandEuropehaveturnedtothew
下列API不属于java.lang.Math的是()。
Whatkindofplaceisyourhometown?
Manystudentsfindtheexperienceofattendinguniversitylecturestobeaconfusingandfrustratingexperience.Thelecturersp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