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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某跟随同乡的包工头周某进城务工两年。现叶某欲对拖欠其工资3万元的包工头周某提起诉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叶某跟随同乡的包工头周某进城务工两年。现叶某欲对拖欠其工资3万元的包工头周某提起诉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7-03-17
20
问题
叶某跟随同乡的包工头周某进城务工两年。现叶某欲对拖欠其工资3万元的包工头周某提起诉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此案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此案应由叶某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C、此案应由周某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D、此案应由周某租住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
D
解析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该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满1年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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