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中,哪种不属于人民法院依职权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辩护的情形?( )

admin2014-10-15  31

问题 下列情形中,哪种不属于人民法院依职权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辩护的情形?(    )

选项 A、M国人约翰涉嫌在我国境内多次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被人民检察院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约翰没有委托辩护人
B、李某涉嫌故意伤害他人,经法定程序鉴定,其为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后被检察院提起强制医疗申请。李某没有委托辩护人
C、王某涉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本人经济极为困难,家属又不愿为其委托辩护人
D、被告人张某、黄某和李某均为聋哑人,涉嫌共同盗窃,都没有委托辩护人

答案B

解析 《刑诉解释》第42条第1款规定:“对下列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一)盲、聋、哑人;(二)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A项属于第3项,B项不属于法律援助辩护而是法律援助代理;C项属于第3项;D项属于第1项。故本题选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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