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请分析此条法律规定(包括该条文所规定权利的含义、行使条件及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请分析此条法律规定(包括该条文所规定权利的含义、行使条件及行使
admin
2009-12-18
35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请分析此条法律规定(包括该条文所规定权利的含义、行使条件及行使方式)。
选项
答案
(1)此法条是关于债权人代位权的规定。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而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1人享有的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 (2)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包括: ①须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权利; ②须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且因此可能危及债权人的权利; ③须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获清偿; ④须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为非专属性权利和可以强制执行的权利。 (3)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必须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5n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大前提”一“小前提”一“结论”,这种推理方式属于()
下列关于法律与人权之间关系的说法,错误的是()。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下列哪一做法不符合执法为民的理念()。
简述两大法系的主要区别。(2014年一综一第64题)
1997年3月14日公布,同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据此,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2014年一综一第15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法的基本特征的有()(2015年一综一第46题)
客观世界是在变化发展的,社会关系也是在变化发展的,那么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法律本身也会发展变化,进而法律部门的划分也不可能是绝对不变的。这体现的是法律部门划分原则中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是()
甲乘坐高铁时,遭遇乙无理取闹强行霸坐,事后甲向铁路公司追究违约责任,引起该违约结果的霸坐行为属于()。
某选区进行人大代表选举,代表名额2人,第一次投票结果,候选人按得票多少排序为甲、乙、丙、丁,其中仅甲获得半数选票,按照《选举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Astheplanecircledovertheairport,everyonesensedthatsomethingwaswrong.Theplanewasmovingunsteadilythroughtheair
血浆凝血酶原时间延长见于下列哪种因子缺乏
A.液化性坏死B.凋亡C.干性坏疽D.气性坏疽胰腺坏死为
下列哪项不是造成死胎最常见的原因:
既能活血,又能利水的药物有
求取建筑物折旧的方法很多,以下正确的是()。
某项目建设期为3年,投资总额为300万元,自有资金为28%,其余为银行贷款。三年的贷款比率依次为50%、30%、20%,贷款在各年内均衡发生,若贷款利率为10%,则该项目的建设期利息累计为()万元。
下列属于基金首次募集披露的信息是()。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的关键是()
【B1】【B4】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