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某零售商店采用售价金额核算,2016年9月5日购进B商品一批,进价10000元,支付的进项税额为1700元,款项通过银行转账,该批商品的含税售价为14000元;9月20日,该批商品全部售出并收到货款,增值税税率为17%,假设9月份无期初同类商品的存货。
某零售商店采用售价金额核算,2016年9月5日购进B商品一批,进价10000元,支付的进项税额为1700元,款项通过银行转账,该批商品的含税售价为14000元;9月20日,该批商品全部售出并收到货款,增值税税率为17%,假设9月份无期初同类商品的存货。
admin
2018-05-25
28
问题
某零售商店采用售价金额核算,2016年9月5日购进B商品一批,进价10000元,支付的进项税额为1700元,款项通过银行转账,该批商品的含税售价为14000元;9月20日,该批商品全部售出并收到货款,增值税税率为17%,假设9月份无期初同类商品的存货。
选项
答案
(1)购进商品支付款项时 借:在途物资 1000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银行存款 11700 (2)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14000 贷:在途物资 10000 商品进销差价 4000 (3)商品售出收到销货款 借:银行存款 1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4000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4000 贷:库存商品 14000 (4)月末终了,计算不含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不合税销售额=14000÷(1+17%)=11965.81(元) 销项税额=11965.81×17%=2034.19(元) 借:主营业务收入 2034.19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34.19 (5)月末结转商品进销差价 商品进销差价率=(0+4000)÷(0+14000)×100%=28.57% 本期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14000×28.57%=4000(元) 借:商品进销差价 4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4000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4j2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涉税服务实务题库税务师职业资格分类
0
涉税服务实务
税务师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为了方便职工乘坐地铁,与相邻的商场约定,该公司职工有权借商场的办公专用区域通行,每年支付5000元。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享有的权利为()。
王某在吃饭时丢失手表一块,餐厅人员拾得后交给公安部门。公安部门依法发出招领公告,王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前去认领,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交寄售商店出售。孙某从该商店购得该手表,将手表送给女友林某做生日礼物。林某第二天乘公交车时,手表遗失,被郑某拾得。根据物权法律制
某工商行政管理局拟对个体工商户甲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根据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正确的有()。
2016年8月开始,甲在某县销售伪劣产品,至2016年9月20日全部售完。2018年9月17日甲被告发,该县工商局经调查核实于次日对甲作出处以5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该处罚决定()。
甲公司201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显示的净资产为负,财务状况不断恶化。有关资产:商业用房一间,账面价值100万元;机器设备一套,账面价值20万元:银行存款30万元;应收乙的账款30万元(20l3年1月20日到期);应收丙的账款70万元(2013年2月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赊销合同,约定由丙公司为甲公司按期支付货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丙在赊销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章。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甲公司对乙银行的1000万元借款到期无力清偿,下列事项中,乙银行可行使撤销权的有()。
唐某长期利用CORELDraw9软件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李某固定从唐某处进“货”,批发给赵某,赵某则利用手机短信兜售。假定各犯罪嫌疑人涉案数额(量)均已达到起刑标准。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10日,甲以房屋作价出资并自A公司成立之日实际移交A公司使用,但一直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2012年3月1日,A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认定甲未履行出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期1/2的有()。
随机试题
不刺激胆汁分泌的因素是()。
许多生化分析仪获得单色光多采用
A.药物剂型B.药物制剂C.药剂学D.调剂学E.方剂学为适应治疗或预防的需要而制备的药物应用形式称为
关于合约交割月份,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认股权证和备兑权证的共同之处在于()。
债券离到期日越远,利率风险越小。()
用一夜读完的小说有一种是靠情节取胜,像《达.芬奇密码》。还有一种就是像《朗读者》,很难说它靠什么来吸引人需要用一夜读完,没有_______的情节设置,也没有_________的人物关系。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休克:昏厥
Whichofthefollowingstatementsbestdescribestheorganizationofthefirstparagraph?Accordingtothepassage,itwasonce
A、 B、 C、 C(A)中“sport”是“spot”的近音干扰项;(B)是强干扰项,“thecompetition”不一定指的是sportscompetition,故排除。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