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单位中标某钢厂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该施工单位发现由于多次设计变更,导致工程数量大量增加,超出了合同约定的增加幅度,并且有新增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多次找建设单位要求调整原合同工程量,补增项目,并追加付款,但建设单位迟迟不予答复,并强调施工方必须按期交工

admin2013-05-28  19

问题 某施工单位中标某钢厂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该施工单位发现由于多次设计变更,导致工程数量大量增加,超出了合同约定的增加幅度,并且有新增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多次找建设单位要求调整原合同工程量,补增项目,并追加付款,但建设单位迟迟不予答复,并强调施工方必须按期交工。施工单位为挽回经济、信誉损失,据理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问题:
①施工单位可以进行哪些索赔内容?
②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大幅增加的项目和新增项目的单价如何确定?
③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④施工工期如何重新确定?

选项

答案①可索赔的内容有: a.工期索赔: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数量和清单项目增加,导致的工期延长。 b.费用索赔:完成新增加工程量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分包商索赔的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因工程量增加及工期延长的现场管理费用;索赔款的利息;工程延期期间增加的公司总管理费;增加工程量的利润等。 ②部分项目的工程量数量增加的幅度已经超过了合同约定幅度,其单价可重新确定,包括新增加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确定程序是由施工单位提出合理成本和合理利润的综合单价,经业主单位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③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有: 实际费用法、总费用法和修正的总费用法。 ④原合同工期加上索赔工期为新的施工工期。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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