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改)某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材料一批.原材料的成本210万元,加工费10万元,增值税1.3万元,消费税35.7万元,收回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这批材料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dmin2020-04-06  24

问题 (2015年改)某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材料一批.原材料的成本210万元,加工费10万元,增值税1.3万元,消费税35.7万元,收回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这批材料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选项 A、220
B、221.4
C、256.7
D、255.7

答案A

解析 收回后继续用于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委托加工环节的消费税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所以材料的入账价值=210+10=2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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