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高档化妆品生产和销售,2016年11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从境外进口A型号高档化妆品一批,海关审定的货价200万元,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20万元、保险费5万元、包装费10万元。 (2)将上月外购的成

admin2017-10-30  28

问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高档化妆品生产和销售,2016年11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从境外进口A型号高档化妆品一批,海关审定的货价200万元,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20万元、保险费5万元、包装费10万元。
(2)将上月外购的成本为100万元的化工原料全部发往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其加工成B型号高档化妆品;乙公司收取不含税加工费20万元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公司无B型号高档化妆品的销售价格。
(3)将委托乙公司加工收回的B型号高档化妆品全部领用继续加工成C型号高档化妆品,加工完成后将其中的80%内销取得含税销售额257.4万元。
已知:高档化妆品进口关税税率为25%;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增值税税率为17%。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有关甲企业销售C型号高档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257.4÷(1+17%)×15%=33(万元)
B、257.4÷(1+17%)×15%一21.18=11.82(万元)
C、257.4÷(1+17%)×15%一21.18×80%=16.06(万元)
D、257.4÷(1+17%)×15%×80%一21.18=5.22(万元)

答案B

解析 (1)销售高档化妆品取得的销售额应当全额计算消费税,谈不上按80%算的问题,排除选项D;(2)在委托加工环节已纳消费税可以按生产领用数量扣除,排除选项A;又由于在该业务中是“全部”领用,也谈不上按80%算的问题,排除选项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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