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追诉时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二60题)
关于追诉时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二60题)
admin
2018-06-29
25
问题
关于追诉时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二60题)
选项
A、甲犯劫持航空器罪,即便经过30年,也可能被追诉
B、乙于2013年1月10日挪用公款5万元用于结婚,2013年7月10日归还。对乙的追诉期限应从2013年1月10日起计算
C、丙于2000年故意轻伤李某,直到2008年李某才报案,但公安机关未立案。2014年,丙因他事被抓。不能追诉丙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D、丁与王某共同实施合同诈骗犯罪。在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期届满前,王某单独实施抢夺罪。对丁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时效,应从王某犯抢夺罪之日起计算
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查追诉时效。追诉时效指的是经过一段期间不追诉,司法机关就丧失了追诉的权力。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形:(1)案件已经立案或受理而逃避侦查与审判的。(2)被害人在追诉时效内已经提出控告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限制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追诉时效的中断必须要重新计算,前罪已经经过了的追诉时效,归于无效。
A项:我国一般情况下的最长追诉时效是20年,但是经过最高检的核准,就可以延长。并且,如果有时效延长或者时效中断的情况发生的话,具体案件的追诉时效会超过法定的界限,所以A项中对劫持航空器罪的追诉时效是可能超过20年的。A项正确。
B项:挪用公款罪的追诉时效应该从挪用行为结束,即“使用”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2013年7月10日是该案的追诉时效起算点。所以B项错误。
C项:被害人在故意伤害罪(轻伤害)的追诉时效(5年)届满之后才报案的,已经经过了追诉时效,此时不能再引起时效延长。所以C选项说法正确。
D项:王某在合同诈骗罪追诉时效届满前,又犯抢夺罪的,引起时效中断,前罪的追诉时效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但是共同犯罪人的追诉时效是各算各的,王某的时效中断事实不能及于合同诈骗罪的同案犯丁。所以D项说法是错误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1c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以从事杂技表演的名义欺骗多名农村儿童。儿童均信以为真,便随甲进城。甲将这些儿童带至大城市,利用儿童从事乞讨活动。其间,甲曾与儿童的家属电话联系,称小孩生活得很好。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卷二第14题)
甲(十五周岁)的下列哪一行为成立犯罪?()(2010年卷二第4题)
甲在某公司招聘司机时,用假身份证应聘并被录用。甲在按照公司安排独自一人将价值7万元的货物从北京运往山东途中。在天津将该货物变卖后潜逃,得款2万元。甲的行为构成何罪?()(2008年卷二第18题)
甲向乙借款50万元注册成立A公司,乙与甲约定在A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第二天,乙的B公司向A公司借款50万元。A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由甲经手将A公司50万元借给B公司。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第13题)
刘某利用到国外旅游的机会,购买了手枪1支、子弹若干发自用,并经过伪装将其邮寄回国内。后来刘某得知丁某欲搞一支枪抢银行,即与丁某协商,以1万元将其手枪出租给丁某。丁某使用该手枪抢劫银行时被抓获。对刘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2004年卷二第17题,2
王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第4年,再次犯盗窃罪被人民法院判处2年零9个月有期徒刑。人民法院不能对王某适用下列哪些制度?()(2003年卷二第40题)
2006年5月9日,县公安局以甲偷开乙的轿车为由,向其送达1,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书。甲不服,于同月19日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6月8日,复议机关同意甲撤回复议申请。6月20日,甲就该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卷二真题试卷第100
何经理为了销售本公司经营的医疗器械,安排公司监事刘某在与某市立医院联系销售业务过程中,按销售金额25%的比例给医院四位正、副院长回扣共计25万余元。本案中,该公司提供回扣的行为构成何罪?()(2009年卷二第20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收集到的下列哪一证据应及时告知公安机关、检察院?
某县污水处理厂系扶贫项目,由地方财政投资数千万元,某公司负责建设。关于此项目的审计监督,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关于甲状腺下列哪项错误
某医院眼科医生次日要为一位病人做角膜移植手术,可当天晚上发现准备的角膜不见了,若病人第二天做不了手术,将有完全失明的危险,于是该医生到医院太平间摘取了一位刚刚死亡的病人的角膜,并将义眼给死者装上。第二天,病人的手术很成功。可死者的家属却发现角膜不见了,状告
属于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的反应是
下列X线征象是周围型肺癌的特征是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将货物托运给乙公司。同时,甲又与丙、丁两家运输公司签订了运输合同,由丙、丁将货物运交乙公司,若甲与乙的购销合同发生变化,甲拟向承运人丙与丁提出变更运输合同,甲有权提出下列哪些变更合同的要求?
决定商品价值量的是生产该种商品的:
简述企业短期偿债能力指标。
如图所示,在长方形ABCD中,三角形BEF的面积是2,三角形BFD的面积是3,则图中阴影部分的面积是
A、Refinetheirinterviewingtechniques.B、Arrangetheirworkschedules.C、Selectappropriatecourses.D、Writecoverletters.A语义
Trafficoverthere___________(一直是拥挤的,无论是工作日,还是节假日).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