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唐律御史的主要职责。

admin2015-12-30  30

问题 简述唐律御史的主要职责。

选项

答案概括而言,唐代御史的主要职责如下:第一,推按狱讼。包括推问皇帝下达的案件即诏狱,审理普通百姓的案件,参与三司推事等。第二,劾秦犯罪。即对违法犯罪的官员进行纠举,弹劾其罪行,请求司法机关审判。第三,巡察内外。一是分察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监督其行政行为,使之合法而有效率;二是巡察州县,以“六条”为察事内容。据《新唐书.百官三》载:“一察官人善恶;二察户口流散、籍帐隐没、赋役不均;三察不劝农桑、仓库耗减;四察奸滑盗贼、扰民生业、蠢害百姓;五察德行孝悌,茂才异能,贤士隐居者;六察奸吏豪强兼并土地、虐百姓,贫弱冤苦之人不能申冤者。”御史以此六条巡察全国各地方,遇有非法行为,便予以纠查。第四,监督决囚。大理寺决罚囚徒时,御史要与中书舍人金吾将军一起莅临,如发现司法机关违法及犯人有冤者,予以纠举平冤。第五,监察录囚。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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