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服装公司与乙银行订立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300万元,用于购买进口面料。同时,双方订立抵押合同,约定甲公司以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为前述借款设立抵押。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订立后,乙银行向甲公司发放了贷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之后,根据

admin2020-01-15  31

问题 甲服装公司与乙银行订立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300万元,用于购买进口面料。同时,双方订立抵押合同,约定甲公司以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为前述借款设立抵押。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订立后,乙银行向甲公司发放了贷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之后,根据乙银行要求,丙为此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丁以一台大型挖掘机作质押并交付。如甲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将借款用于购买办公用房,则乙银行享有的权利有:(2017年卷三90题,不定项)

选项 A、提前收回借款
B、解除借款合同
C、请求甲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D、对甲公司所购办公用房享有优先受偿权

答案A,B,C

解析 《合同法》第203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故AB项正确。解除合同,当然有权请求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C项正确。甲公司所购办公用房不是抵押财产,乙银行没有优先受偿权,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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