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计算机
以下对物联网的描述不正确的是:_____________。
以下对物联网的描述不正确的是:_____________。
admin
2018-11-21
2
问题
以下对物联网的描述不正确的是:_____________。
选项
A、物联网即“物物相联之网”
B、物联网是一种物理上独立存在的完整网络
C、物联网的“网”应和通信介质、通信拓扑结构无关
D、物联网从架构上可以分为感知层、网络层和应用层
答案
B
解析
物联网(IoT:The Internet of Things)即“物物相联之网”,物联网不是一种物理上独立存在的完整网络(故B不正确),而是架构在现有互联网或下一代公网或专网基础上的联网应用和通信能力,是具有整合感知识别、传输互联和及时处理等能力的智能型应用。
物联网概念的“网”,首先,应和通信介质无关,有线无线都可。其次,和通信拓扑结构无关,总线星型均可。最后,只要能达到数据传输的目的即可。
物联网从架构上面可以分为感知层、网络层和应用层。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yK7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上午基础知识考试题库软考中级分类
0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上午基础知识考试
软考中级
相关试题推荐
阅读下列说明,回答问题。【说明】某省针对每年举行的足球联赛,拟开发一套信息管理系统,以方便管理球队、球员、主教练、主裁判、比赛等信息。【需求分析】(1)系统需要维护球队、球员、主教练、主裁判、比赛等信息。球队信息主要包括:球队编号
阅读下列说明和图,回答问题。【说明】某大学为进一步推进无纸化考试,欲开发一考试系统。系统管理员能够创建包括专业方向、课程编号、任课教师等相关考试基础信息,教师和学生进行考试相关的工作。系统与考试有关的主要功能如下。(1)考试设置。教师制定试
阅读下列说明,回答问题1至问题3,将解答填入答题纸的对应栏内。【说明】某小区由于建设时间久远,停车位数量无法满足所有业主的需要,为公平起见,每年进行一次抽签来决定车位分配。小区物业拟建立一个信息系统,对停车位的使用和收费进行管理。【需求描述】
阅读下列说明,回答问题1至问题4,将解答填入答题纸的对应栏内。【说明】某汽车租赁公司建立汽车租赁管理系统,其数据库的部分关系模式如F:用户:LISERS(Userld,Name,Balance),各属性分别表示用户编号、姓名、余额;
阅读下列说明,回答问题1至问题3,将解答填入答题纸的对应栏内。【说明】某医院为了更好地为患者服务、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拟开发满足自身特点的信息系统。其部分需求及设计如下:【需求描述】(1)患者到医院就诊,需提供本人医保卡或身份证,系统
阅读下列说明,回答问题,将解答填入答题纸的对应栏内。【说明】某创业孵化基地管理若干孵化公司和创业公司,为规范管理创业项目投资业务,需要开发一个信息系统。请根据下述需求描述完成该系统的数据库设计。【需求描述】(1)记录孵化公司和创业公司的信息。孵化公
在以下有关经营性互联网和公益性互联网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48)。
“防火墙”是在互联网与内部网之间建立一个安全网关,以防止非法用户的侵入,它通常由屏蔽器和代理服务器组成,其中,屏蔽路由器是一个(47),但是它却难以防止黑客的攻击,其主要原因在于:(48)。
在TCP/IP参考模型中,(8)的主要作用是在互联网络的源主机与目的主机对等实体之间建立用于会话的端对端连接。
随机试题
X公司系公开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主要经营计算机硬件的开发、集成与销售,其主要业务流程通常为:向客户提供技术建议书一签署销售合同一结合库存情况备货一委托货运公司送货一安装验收一根据安装验收报告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注册会计师于2013年初对X公司2012年度财
各级政府的政策研究室属于()
Youhavetodothoseexercises______youwanttoperformpoorlyintheexamtomorrow.
下列关于自身免疫的叙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根尖脓肿与骨膜下脓肿鉴别点是
A.龙胆泻肝汤B.止带方合五味消毒饮C.完带汤D.内补丸E.易黄汤宫颈炎湿热内蕴证的治疗方剂为
杨某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杨某发现公司执行董事何某(持有该公司90%股权)将公司产品低价出售给其妻子开办的公司,遂书面向公司监事姜某反映。姜某出于私情未予过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杨某采取的下列行为中,可以有效保护
教学的主要作用有哪些?
当前,造成世界动荡不安的主要根源是()。
Selecttheappropriatesentencesfromtheanswerchoicesandmatchthemtothetypeofgovernmentthattheydescribe.TWOofth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