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我国法律监督体制的说法,表述正确的有:

admin2010-06-14  39

问题 根据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我国法律监督体制的说法,表述正确的有:

选项 A、监督的形式主要是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监督的内容主要是直接反映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要求解决的问题
B、在人大、政府、司法机关的“三权鼎立”的体制下,人大常委会遵循“既不失职,又不越权”的原则,对政府和司法机关进行监督
C、《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主要规定了人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等其他形式的监督,使得法律监督有监督、分工,也有配合、支持,全面规定了我国的法律监督体系
D、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包括“一府两院”对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并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这体现了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答案A,D

解析 2007年1月1日生效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突出了监督的形式、监督的内容、监督的法律效果,故A项表述正确。人大常委会遵循“既不失职,又不越权”的原则,对政府和司法机关进行监督,但并不能说明我国实行的是人大、政府和司法机关“三权鼎立”的体制,而是政府和司法机关受权力机关的监督,而且是单向的监督,故B项表述错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虽然是将法律监督上升到了法律的层面,但是只规定了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其他形式的监督并没有规定,只是一部“小”监督法,故C项表述错误;D项符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内容,表述正确。故AD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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