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卷一第81题)甲针对乙的某项专利权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当事人可以依据下列哪些理南请求进行口头审理?

admin2018-06-28  32

问题 (2015年卷一第81题)甲针对乙的某项专利权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当事人可以依据下列哪些理南请求进行口头审理?

选项 A、乙要求同甲当面质证和辩论
B、甲需要当面向合议组说明事实
C、甲需要实物演示
D、乙需要请出具过证言的证人作证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2010》4-4-2“口头审理的确定”中的规定:”无效宣告程序的当事人可以依据下列理由请求进行口头审理:(1)当事人一方要求同对方当面质证和辩论;(2)需要当面向合议组说明事实;(3)需要实物演示;(4)需要请出具过证言的证人出庭作证。”口头审理的目的是为了查清事实。当面质证和辩论、向合议组说明事实、实物演示和证人出庭作证都是为了查清事实,可以作为请求口头审理的依据。故选项A、B、C、D正确,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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