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甲与乙签订了年利率为30%、为期1年的1000万元借款合同。后双方又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把房屋卖给乙,房款为甲的借款本息之和。甲须在一年内以该房款分6期回购房屋。如甲不回购,乙有权直接取得房屋所有权。”乙交付借款时,甲出具收到全部房款的收据

admin2022-12-29  23

问题 自然人甲与乙签订了年利率为30%、为期1年的1000万元借款合同。后双方又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把房屋卖给乙,房款为甲的借款本息之和。甲须在一年内以该房款分6期回购房屋。如甲不回购,乙有权直接取得房屋所有权。”乙交付借款时,甲出具收到全部房款的收据。后甲未按约定回购房屋,也未把房屋过户给乙。因房屋价格上涨至3000万元,甲主张偿还借款本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甲乙之间是借贷合同关系,不是房屋买卖合同关系
B、应在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以内承认借款利息
C、乙不能获得房屋所有权
D、因甲未按约定偿还借款,应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C,D

解析 本题B选项当年为争议项。根据《民间借贷规定》第24条的规定,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补偿。由此,本题中甲乙之间是借贷合同关系,不是房屋买卖合同关系,而且,即便借款人在诉讼发生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出借人也只是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而不是取得房屋所有权,故A、C选项正确。
    《民法典》第680条第1款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民间借贷规定》第24条和第26条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由此可知本题B选项错误。此外,本题中双方当事人的借款合同是有效的,借款人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出借人当然可以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故D选项正确。当然,对于民间借贷利率,如果出题人认为2015年8月通过的《民间借贷规定》超出了当年的考试大纲范围,也可能不依该解释作答,从而认为B选项“应在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以内承认借款利息”答案符合该解释实施前的规定,而认为B选项也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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