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工程
背景资料: 某桥梁工地的简支板梁架设,由专业架梁分包队伍架设。该分包队伍用2台50t履带吊,以双机抬的吊装方式架设板梁。在架设某跨板梁时,突然一台履带吊倾斜,板梁砸向另一台履带吊驾驶室,将一名吊车驾驶员当场砸死,另有一人受重伤。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
背景资料: 某桥梁工地的简支板梁架设,由专业架梁分包队伍架设。该分包队伍用2台50t履带吊,以双机抬的吊装方式架设板梁。在架设某跨板梁时,突然一台履带吊倾斜,板梁砸向另一台履带吊驾驶室,将一名吊车驾驶员当场砸死,另有一人受重伤。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
admin
2017-11-08
34
问题
背景资料:
某桥梁工地的简支板梁架设,由专业架梁分包队伍架设。该分包队伍用2台50t履带吊,以双机抬的吊装方式架设板梁。在架设某跨板梁时,突然一台履带吊倾斜,板梁砸向另一台履带吊驾驶室,将一名吊车驾驶员当场砸死,另有一人受重伤。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事故扩大,做好标识,保护了现场,并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内报告企业安全主管部门,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和对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在报告上级以后,项目经理指定技术、安全部门的人员组成调查组,时事故开展调查,企业安全部门和企业负责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也赶到现场参与调查,调查中发现如下现象:
现象一:项目部审查了分包方的安全施工资格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做出了合格评价。在分包合同中明确了分包方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提出了安全要求,但查不到监督、检查记录。
现象二:项目部编制了板粱架设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方案中明确规定履带吊下要满铺路基箱板,路基箱板的长边要与履带吊行进方向垂直,但两台履带吊下铺设的路基箱板,其长边都几乎与履带吊行进方向平行,而这正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现象三:查到了项目部向分包队伍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签字齐全,但查不到分包队伍负责人向全体作业人员的交底记录。
现象四:仔细查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没有发现路基箱板铺设方向不正确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威胁和避难措施的详细内容。
现象五: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50万元。
通过调查,查清了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者,对事故责任者和员工进行了教育,事故责任者受到了处理。
问题:
对事故处理是否全面?请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1)对事故处理不全面。 (2)理由:安全事故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过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在此案例中没有制订防范措施。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tGP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题库二级建造师分类
0
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级建造师
相关试题推荐
在移动模架上浇筑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时,浇筑分段工作缝必须设在()附近。
下列选项中,属于SMW工法围护结构特点的是()。
现浇混凝土盖梁施工应控制好的环节的特殊点不包括()。
某城市道路工程,基层采用石灰稳定土,面层采用水泥混凝土。在施工过程中的部分质量控制要点如下:1、对基层施工的控制要点:(1)基层土颗粒最大粒径不超过40mm(2)基层细粒土最大粒径不大于10mm。(3)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先重型后轻型。(4)严禁用薄
索赔是一方遭受损失而向另一方提出的补偿要求,下列叙述有误的一项是( )。
我国城市燃气管道根据输气压力分类的中压A燃气管道压力为0.2MPa≤P≤( )MPa。
污水处理方法中,属于物理处理法的是()。
某城市新建主干路长lkm,面层为水泥混凝土。道路含一座三孔4,1000管涵。所经区域局部路段要砍伐树木,经过一处淤泥深1.2m水塘,局部填方路基的原地面坡度达1:4。路面浇捣混凝土时,己临近夏季,日均气温达250C。根据场景,回答下列问题:在本工程路
城市污水处理工艺中,必须设置格栅的是()处理。
某公司承建一项热力管网工程。工程包括从热源到热力站的直埋管道(简称A段)以及从热力站到用户的架空管道(简称B段)。其中,B段保温棉毡厚12cm。项目部确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重点是管道焊接和保温,并根据焊接试验结果编制焊接工艺方案。工程质量最后验收结果为
随机试题
A、Shedecidednottocancelherappointment.B、Hernewglassesaren’tcomfortable.C、She’stoobusytogetacheckup.D、Shehas
治疗感染性疾病用下列药物行离子导入治疗时,恰当的极性选择是
有关DSA的适应证,不正确的是
A市利达信用社系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股份制城市集体金融企业,其理事会是经营决策权力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主任是信用社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会聘任并报被告中国人民银行A市分行批准。2005年11月15日,该信用社主任冯某因受贿罪被逮捕,由副主任宋
A市甲厂因购买市乙公司的一批木料,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合同中未约定交货地与付款地,则下列正确的有()。
甲公司2015年的利润表中的资料显示利润总额为500万元,所得税费用为140万元。2015年甲公司的金融负债利息为240万元,利息收入为10万元,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一8万元,金融资产投资收益为15万元,金融资产减值损失为20万元。则甲公司2015年
TherewasaGreekshopkeeperinasmallconnershopinLondon.Shetaughtmeaboutthe【C1】______ofanactofkindness,whichhas
如19所示的两条光线,α是由发光点.s射向平面镜的一条光线,6是由发光点S射向平面镜的另一条光线的反射光线,请确定这个发光点的位置,并完成光路图。
《公务员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干部人事管理总章程性质的重要法律,在我国干部人事制度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公务员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
Writeanoteofabout50—60wordsbasedonthefollowingsituation:ACollegeEnglishSpeechContestistobeheldinyour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