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6-09-06
24
问题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生效
B、抵押权的行使受到主债权诉讼时效的限制
C、质权的行使受到主债权诉讼时效的限制
D、留置权的行使受到主债权诉讼时效的限制
答案
B
解析
A项错在: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生效。抵押权的行使受主债权诉讼时效的限制,而动产质权和留置权则不受主债权诉讼时效的限制。至于权利质权是否受主债权诉讼时效的限制,《物权法》没有规定,考生也不必掌握。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rf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某晚甲在一木材批发市场故意杀害乙后,为了毁灭证据临时起意防火烧毁现场,火着后甲就立马跑了。结果不久就被保安发现,经保安的全力扑救,火被扑灭,只造成极为轻微的损失。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下列行为属于无因管理的是()
下列关于留置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甲、乙、丙三人共同盗窃,甲负责调查地形,乙负责望风,丙负责入室行窃。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
关于故意杀人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基本原则是()。
甲借用朋友乙的自行车数月。期间,甲因急需用钱,向同事丙借200元,并就自行车设定质押,但丙不知此自行车非甲所有。后甲逾期未偿还债务,丙即变卖该自行车实现债权。现问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老李有一子一女,于2004年3月立了一份遗嘱并进行公证,将大部分遗产给儿子。2005年1月老李病重住院,期间女儿悉心照料而儿子却不闻不问,老李在弥留之际对在场的医护人员若干人说要修改遗嘱,将所有遗产归女儿所有,则()。
甲出国留学前将自己的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后乙因生意需要在家中宴请政府官员丙。丙对该字画赞不绝口,于是乙顺势将该字画赠送给了丙。丙在回家的途中因酒醉糊涂,将字画遗留在出租车上。出
不动产相邻权属于()。
随机试题
在射极输出器中,UGB=12V,RB=200kΩ,RE=2kΩ,RL=2kΩ,晶体管的β=60,求静态工作点IBQ、ICQ、UCEO,输入、输出电阻以及电压放大倍数。
患儿男性,14岁,主因“颈部皮肤黑4年,血糖高20天”。患儿4年前开始出现颈部皮肤黑,局部无肿胀、疼痛等表现。20天前因家中有糖尿病患者,自行测血糖,发现血糖13mmol/L,无明显多饮表现,夜尿1次,无明显体重下降。遂就诊于门诊,门诊以“糖尿病?”收住院
A.t检验B.等比差值检验C.等级序值法D.χ2检验E.质和法计数资料或定性资料的显著性检验一般采用
下列哪项不是暴露疗法的适应证
咳而少痰,甚则咯血,伴胸胁灼痛,烦热口苦,证属( )。
患儿男,11岁。下颌呈相对后退位,口唇闭合呈现口唇肌肉紧张,覆颌5mm,覆盖9mm,四颗第一磨牙为Ⅱ类关系,上前牙拥挤明显,ANB角为10°,SNB角为84.5°,X线显示四颗第三磨牙存在,下颌Spee曲线明显。此患者的治疗原则是
毛泽东在______居住期间写下了著名的哲学著作《实践论》和《______》。
欧盟委员会发布消息称,回顾全球“金融危机”以来的__________,欧盟采取得当的________有效地控制住了危机的蔓延与发展,从而在最近几年取得了经济持续增长的佳绩。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下面是PC机内存条的几种类型,其中存取速度最慢的是
WhichofthefollowingisTRUEaccordingtothepassage?ApplesinAmericacomefrom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