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21-03-22
61
问题
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甲明知自己的财物处于国家机关管理之中,但不知此时的个人财物应以公共财产论而窃回。甲缺乏成立盗窃罪所必需的对客观事实的认识,故不成立盗窃罪
B、乙以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窃取军人的手提包时,明知手提包内可能有枪支仍然窃取,该手提包中果然有一支手枪。乙没有非法占有枪支的目的,故不成立盗窃枪支罪
C、成立猥亵儿童罪,要求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14周岁的儿童
D、成立贩卖毒品罪,不仅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贩卖的是毒品,而且要求行为人认识到所贩卖的毒品种类
答案
C
解析
一般情况下,盗窃自己的财物不成立盗窃罪,但是,如果盗窃本人已经被依法扣押的财物,或偷回本人已经交付他人合法持有或保管的财物,以致他人因赔偿责任而遭受财产损失,也构成盗窃罪。A项中,甲明知自己的财物处于国家机关管理之中,仍然采取窃取的方式取回,可以成立盗窃罪。因此,A项说法错误,不选。B项中,乙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及其结果可能是盗窃枪支,而希望或放任该行为的发生,属于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因此,依然成立盗窃枪支的犯罪。B项说法错误,不选。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因此,成立猥亵儿童罪,要求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14周岁的儿童。C项说法正确,应选。贩卖毒品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的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因此,贩卖毒品的犯罪故意是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贩卖的是毒品,但是不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贩卖的毒品种类。D项说法错误,不选。故本题选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qf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政法题库地方公务员分类
0
政法
地方公务员
相关试题推荐
中国近代史上曾发生过:①南昌起义;②黄花岗起义;③金田起义;④二次革命。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正确的一项是()。
能力包含显性能力和隐性能力。显性能力就是能看到的能力,具体表现为知识;隐性能力就是看不见的能力,是指灵活运用已有知识和技能去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体现了隐性能力的是()。
下列关于中国人民为争取民族解放和复兴所做的努力说法错误的是()。
富商苏某的现任妻子蒋某为了让自己儿子苏二继承苏某的全部财产,在苏某的前妻之子苏大要吃的甜品里下毒,但苏大因为肚子不舒服没有吃甜品。蒋某的行为属于()。
“建设生态文明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这句话所包含的哲学原理是()。
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以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这一决定对实体经济的传导机制是()。
某品牌电视机厂将所生产的产品全部进行产品质量保险。如果出现质量问题,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该企业这种做法()。
甲被某市政府评为道德模范,本地媒体对甲的事迹进行了宣传。乙在微博平台发文对甲的故事进行质疑,认为对甲的部分报道并不真实,该微博被大量转载。一时间,甲承受众多质疑,精神倍感痛苦,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经法院审理查明,媒体在报道的时候的确进行了过度
周某出售劣质食品,导致购买其食品的张某食用后中毒住院抢救,周某的这一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对此,周某应当()。
律师事务所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且情节特别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此项措施属于()。
随机试题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不可分包的部分是()。
可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的常用药物
男,23岁。5周前因腹痛、腹泻脓血便,伴里急后重感,在当地医院诊断为“急性细菌性痢疾",经口服环丙沙星治疗4天好转。1天前吃西瓜后再次出现腹痛、腹泻,大便每日达10余次,轻度里急后重。粪便镜检每高倍镜视野脓细胞20~40个,红细胞20~30个。考虑诊断为(
化学药品说明书中的药代动力学内容包括
李某和张某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判决书中将夫妻二人之前共同拥有的一间房屋判归李某所有,将家中的电视等家用电器判归张某所有。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财产清查中的临时清查,即不定期清查,其主要目的在于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正确。
单位负责人在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在企业合并中,有些合并,从投资比例来看,虽然投资者拥有被投资企业50%或50%以下股份,但是投资企业通过章程、协议等有权决定被投资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就不应当简单地以持股比例来判断控制权,而应当根据()的要求来判断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程度。
秦朝的法律形式中,司法机关有关审判原则、治狱程式以及对案件进行调查、勘验、审讯、查封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和文书程式是()
Latelyithasbecomepopulartorejecttheadviceofdrinkingeightglassesofwateradayasamedicalmyth.Booksandmedica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