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崔某认识在某国有银行支行营业厅工作的甲、乙,说服二人在他们值班时由崔某前去营业所假装抢劫,所得款项由三人均分。甲、乙表示同意。等到甲、乙值班的时候,崔某拿着一把发令枪冲进营业厅,用枪指着两人,要甲、乙交出钱来。两人假装很害怕,将预先准备好的 30万元人民币
崔某认识在某国有银行支行营业厅工作的甲、乙,说服二人在他们值班时由崔某前去营业所假装抢劫,所得款项由三人均分。甲、乙表示同意。等到甲、乙值班的时候,崔某拿着一把发令枪冲进营业厅,用枪指着两人,要甲、乙交出钱来。两人假装很害怕,将预先准备好的 30万元人民币
admin
2010-06-20
19
问题
崔某认识在某国有银行支行营业厅工作的甲、乙,说服二人在他们值班时由崔某前去营业所假装抢劫,所得款项由三人均分。甲、乙表示同意。等到甲、乙值班的时候,崔某拿着一把发令枪冲进营业厅,用枪指着两人,要甲、乙交出钱来。两人假装很害怕,将预先准备好的 30万元人民币交给崔某。后崔某、甲、乙各分得10万元人民币。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崔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甲、乙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B、崔某、甲、乙三人的行为都构成贪污罪
C、崔某、甲、乙三人的行为都构成诈骗罪
D、崔某、甲、乙三人的行为都构成抢劫罪
答案
B
解析
根据《刑法》第382条规定,贪污罪的4个构成要件是:(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制度和公共财物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3)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根据《刑法》第93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贪污罪属于身份犯罪,犯罪主体应是国家工作人员,但一般公民与上述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犯罪,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本案中,甲、乙为国有银行支行营业厅的工作人员,均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他们利用职务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银行的资金,已经构成了贪污罪。崔某虽非国家工作人员,但其伙同甲、乙贪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应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因此,本题的答案是B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n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电影公司于1937年拍摄了电影《天使》并对该电影作品享有著作权,但《天使》剧本的著作权人是乙,乙于1978年去世。1995年丙借用20世纪30年代电影《天使》时代背景和主要人物重新创作了电影剧本《歌女》,并通过招标方式拍卖了故事片《歌’女》的摄制权,某
甲男在住院期间于2003年6月16日立下自书遗嘱。遗嘱中明确指定:甲的遗产“三间房屋”由配偶乙继承,20万元的存款由儿子丙继承。2003年7月9日,甲病愈出院。2003年8月15日,甲又将上述自书遗嘱进行了公证。之后,甲于2003年9月7日因病住院,并于2
张某将200万元借给某运输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张某不是国有公司的经理而是私营企业的经理,那么张某“帮助”周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犯罪:
某市某镇山野菜加工厂系集体所有的乡镇企业,因产品适销,刚开业9个月其产品就已打进韩国和日本市场,并进行了股份制改造。某市政府觉得该企业十分有前途,便准备将其收归国有,由市政府管理。遂指使市工商局于2003年12月将该厂的集体所有性质变更为国有,撤销原企业名
某县公安局接到举报该县辖区内洪威宾馆非法经营淫秽活动,因而立即派出警力,进行检查,现场查获了该宾馆从事淫秽活动的证据,因案件重大,缉查组依法将案件情况报告公安局长,经深入调查取证,公安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来,洪威宾馆因不服罚款数额,于2002年1月3
下列情形,构成累犯的是:
下列情形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有:
下列有关公海上的管辖权,哪个选项正确?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第7条第2款规定:凡本公约未明确解决的属于本公约范围的问题,应按照本公约所依据的一般原则来解决,在没有一般原则的情况下,则应按照国际私法规范规定适用的法律来解决,其中的“国际私法规范”是指__________。
某企业最近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有关该调解委员会的构成,哪些符合法律的规定?()
随机试题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根本原因是()
nogravity,therewouldbenoairaroundtheearth.
主要引起血管内溶血的抗体是
某男,13岁。患"乙型脑炎"5天,现高热40℃,躁狂谵语,呼吸气粗,喉中痰鸣,大便5日未行,舌红苔黄腻,脉滑数有力。辨证为
在城市众多职能中,最突出的职能构成城市的()。
孔子非常懂得饮食和养生的道理,《论语.乡党》就列出了很多“食”和“不食”的主张.比如“不时不食”,意思是说不要吃反季节蔬菜。以下哪项陈述是上述解释所必须依赖的假设?
主题数据库的概念和设计思想源于
阅读下列程序,则在执行后,程序的运行结果为#include"stdio.h"#include"string.h"main(){chara[30]="nicetomeetyou!";strcpy(a+strlen(a)/2
Annie’sfriendsaregoingtodrivehertoCambridgeaftershe______breakfast.
ItlooksasifitcamestraightfromthesetofStarWars.Ithasfour-wheeldriveandrisesaboverockysurfaces.Itlowersan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