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因涉嫌入户抢劫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后侦查机关查明了甲的身份情况,甲的父亲为其聘请了辩护律师乙,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乙提出申请,要求本案公诉人丙回避,理由是丙偏袒本案被害人,不公正。后甲以乙法律水平不高为由,拒绝其

admin2013-11-01  23

问题 甲因涉嫌入户抢劫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后侦查机关查明了甲的身份情况,甲的父亲为其聘请了辩护律师乙,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乙提出申请,要求本案公诉人丙回避,理由是丙偏袒本案被害人,不公正。后甲以乙法律水平不高为由,拒绝其继续为自己辩护,并决定不再聘请律师,而是自己行使辩护权,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侦查机关对甲的年龄认定有误,甲在实施抢劫时不满14周岁。(2008年不定项选择第83—86题)
关于律师乙的回避申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08年不定项选择第84题)

选项 A、乙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B、乙无权提出回避申请
C、是否批准回避申请,由检察长决定
D、法庭应当当庭驳回乙的回避申请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核的考点是回避。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回避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在审判过程中,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出庭的检察人员、书记员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指派该检察人员出庭的人民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因此,申请回避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权利,辩护人无权直接行使,并且最终是否回避应当是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回避申请,法庭应当当庭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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