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刑法》第399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
《刑法》第399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
admin
2016-09-06
32
问题
《刑法》第399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1)本条前三款规定的分别是什么罪名?
(2)本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之罪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3)在一起甲涉嫌抢劫的刑事案件中,甲的家属通过关系找到该案承办人侦查员乙,希望乙能“关照”甲,并送给乙人民币2万元作为疏通费。乙通过审查该案,明知甲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而故意采取毁灭有罪证据的手段,使其逃避追诉。对乙的行为该如何处理?
选项
答案
(1)本条第1款规定的是徇私枉法罪,第2款规定的是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第3款规定的是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和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2)徇私枉法罪与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①行为所指的对象不同。前罪针对的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后罪是针对民事、行政诉讼的当事人。②行为发生的场合不同。前罪限于刑事诉讼活动中,后罪发生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审判活动中。③构成犯罪的条件不同。后罪以情节严重为要件,前罪则无此要件的限定。 (3)乙的行为同时构成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应择一重罪定罪处罚,即以受贿罪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kf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不属于广义上的刑法是()。
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
甲、乙共同完成一项发明,就该项发明的专利申请权所作的下列判断中,哪一是错误的?()
动产买卖的场合,如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所有权转移时间,以标的物交付为所有权转移。交付的标准依下列哪些原则确定?()
甲、乙、丙三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企业设立后不久,甲便欲转让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关于甲的转让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甲某自称是民航总局的负责人,负责招收飞行员的工作。一些人不明真相,纷纷请其吃喝送礼,希望能招收自己的孩子当飞行员。某日,甲某又身着警服,拦住一位妇女,声称需要检查是否携带毒品。搜到该妇女一个钱包,内装数额较大的现金。甲某诈称这是贩毒资金,必须予以没收。该女
行为人甲通过窃取、刺探、收买等多种非法手段获取了某国家机关的绝密文件多份,卖给境外的机构、组织,捞取不正当利益,对甲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处罚?()
甲殴打乙致乙死亡,为此甲赔偿乙家属2万元。乙家属料理后事后,分割了乙的财产。引起上述侵权赔偿关系和财产继承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分别是()。
简述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区别。
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于()。
随机试题
请说出草图的三种约束状态。
患者,女性,40岁,因车祸导致左下肢骨折,必须治疗休息3个月,患者为不能照顾子女、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而焦虑,护士考虑该患者的情况属于哪方面的需要不满足
属于设备监理机构组织设计的结果有( )。
已知某项目的年总成本费用为2000万元,年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合计为总成本费用的15%,年折旧费为200万元,年摊销费为50万元,年利息支出为:100万元。则该项目的年经营成本为()万元。【2009年考试真题】
心理咨询的终极目标的含义是()。
对我国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理解正确的有()。
在设计阶段,假定在图片框Picture1中装入了一个图形,为了删除该图片框控件,应采用的正确操作是()。
如果字段内容为声音文件,则该字段的数据类型应定义为()。
【B1】【B18】
Choosethecorrectletter,A,BorC.ResearchprojectonattitudestowardsstudyPhoebe’smainresearchquestionrelatedt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