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诉讼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哪些?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诉讼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哪些?
admin
2014-05-30
41
问题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诉讼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哪些?
选项
A、甲因涉嫌诈骗罪被某区检察院因证据不足而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则被羁押的甲应当立即释放
B、乙在其涉嫌盗窃一案被起诉到某县人民法院后伺机逃脱了,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审理,某县人民法院遂决定中止审理该案
C、丙涉嫌故意杀人一案中,对于凶器产生重大争议,要求调取新的物证,因此可延期审理
D、因违反法庭秩序而被羁押的丁,对该决定不服可以向作出该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内不停止执行
答案
B,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43条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A项的处理方式是正确的。《刑诉解释》第181条第1款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故B项中应适用裁定而非决定。《刑事诉讼法》第165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三)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可知,C项符合延期审理的适用情形。《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可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而非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故D项错误。综上可知,B、D项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j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两村因土地所有权产生纠纷,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解决,其县政府裁决土地所有权属于甲村。乙村不服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市政府维持了县政府的裁决。乙村仍不服,提起行政诉讼。那么,下列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下列关于行政诉讼中的回避制度说法正确的是:()
乡政府根据张某的申请,依法向其发放《农村五保户证明书》和一定的救济金。下列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下列许可或审批,属于《行政许可法》所规定的行政许可的有:()
孙某与王某集资购买了一辆汽车,并由王某营运,后因两人发生结算纠纷,王某诉至县人民法院,要求将汽车判归己有,由其偿还孙某的投资,或由孙某退还其投资,将汽车归孙某所有。诉讼中王某提出诉讼保全申请,并要求在诉讼期间汽车继续营运,以其朋友刘某的汽车为担保。法院裁定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张某与李某因邻里纠纷发生冲突和打斗,造成李某软组织损伤,但并不严重。甲市乙县丙乡公安派出所了解此事后,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以派出所名义对张某作出罚款800元的决定。据此请回答下列问题。张某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但复议机关一直未予答复,张
赵某与钱某是邻居,一日为琐事争吵以致互殴,公安机关进行了调解。双方对医疗费赔偿等达成了调解协议。事后,赵某履行了调解协议,而钱某没有履行。赵某请求公安机关强制执行调解协议。公安机关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某市地税局对李某作出处罚决定,李某向该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受理后按法定程序通知了地税局,地税局一直推托未提供证据,市政府应作何种处理?()
随机试题
在一定期限内使用而不丧失原有使用价值形态的非一次性消耗的物品,称为()。
胰岛素具有的药理作用是
子宫脱垂可由下列原因引起,除了( )
某事故经调查发现,主要是由于勘察过程中地基承载能力估计错误造成的。按照事故产生的原因划分,该质量事故应判定为()。
设计概算的编制包括如下几个环节:①收集原始资料;②建设项目总概算的编制;③各项费用计算;④单项工程综合概算书的编制;⑤单位工程概算书编制;⑥确定有关数据。正确的顺序是()。
实现会计电算化后,手工填制的记账凭证可以只填会计科目代码,不填科目名称。()
按照艺术的存在方式对艺术门类进行划分,音乐应属于()艺术。
A、会议取消了B、比赛还没结束C、他们在打排球D、考试时间推迟了B
Thejuveniledelinquentwasreleasedin______ofhisgoodbehavior.
MiltonFriedmanwaswrong.Inflationisalwaysandeverywhereasocialphenomenon,notamonetaryone.Atleast,thatishowRob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