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法院审理的一件案子中,被告人王某刚满17周岁,人民法院依法为其指定了辩护人,但是被告人王某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则下列说法符合有关规定的是( )。

admin2013-06-29  29

问题 在人民法院审理的一件案子中,被告人王某刚满17周岁,人民法院依法为其指定了辩护人,但是被告人王某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则下列说法符合有关规定的是(    )。

选项 A、被告人无权拒绝法院的指定辩护
B、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准许
C、人民法院应当先审查,被告人有正当理由的,应当准许
D、人民法院准许后,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或者由被告人另行委托辩护人

答案C,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6条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一)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二)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该解释第38条规定,被告人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被告人具有本解释第36条规定情形之一,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据以上两条解释,本题选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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