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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甲将其1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价款30万元。乙先付了20万元,余款在6个月内分期支付。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嗣后,甲又将该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下列哪一表
甲将其1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价款30万元。乙先付了20万元,余款在6个月内分期支付。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嗣后,甲又将该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下列哪一表
admin
2014-02-17
19
问题
甲将其1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价款30万元。乙先付了20万元,余款在6个月内分期支付。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嗣后,甲又将该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2—卷三—9,单)
选项
A、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B、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虽然已经交付给乙,但甲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C、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
D、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了买卖合同中的三种特殊交付(买卖)方式,依据案情依次分析如下。
甲与乙之间的买卖为所有权保留买卖,既然当事人对于所有权的变动有着明确约定,那么车辆的所有权就不是随着交付移转,而是待买受人付清价款时方能转移,所以本题中乙并未取得所有权。因此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
在乙尚未付清所有价款之前,汽车的所有权依然属于甲所有,因此甲再将该车卖与丙,并非属于无权处分,而属于有权处分,所以不会发生善意取得问题.C选项错误。
虽然丙不能依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的所有权,但可基于正常处分的有效的买卖合同,以及指示交付而取得车辆的所有权,D选项错误。至此,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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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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