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约定:甲赠与乙紫砂壶一把,该合同在乙结婚时生效。该合同属于( )(2017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31题)

admin2018-07-30  29

问题 甲、乙约定:甲赠与乙紫砂壶一把,该合同在乙结婚时生效。该合同属于(    )(2017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31题)

选项 A、附确定期限的合同
B、附不确定期限的合同
C、附延缓条件的合同
D、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答案C

解析 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的条件必须是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事实,具有或然性。如果是将来必然发生的,则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本题中甲与乙是否结婚是不确定的,不是将来必然发生的,因此不是附期限的法律行为,AB项错误。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本题中甲乙还未结婚,甲乙之间的赠与合同也还未生效,所以不是附解除条件的合同,D项错误。甲乙之间的赠与合同以结婚为发生效力的条件,在结婚成就时,赠与合同发生效力,是附延缓条件的合同,C项正确。律特点和种类,掌握条件和期限的区别。条件必须是将来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事实,如果是将来必然发生的事实,是期限,不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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